港府今日(31日)凌晨刊憲,放寬部分防疫措施,今日(31日)起將宗教活動納入限聚令豁免範圍,參與人數上限不可多於場地可容納人數的3成,活動期間不能供應食物或飲品,屬宗教儀式一部分的食物或飲品,例如領聖體可獲豁免。
另外,當局繼續維持現時就餐飲業務的規定及限制,繼續關閉酒吧或酒館;處所內繼續不得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並暫停處所的卡拉OK活動及麻將天九耍樂活動;宴會活動的人數不得超過20人; 餐飲處所須在4月30日或之前遵守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的指定要求。
泳池4月1日起重開,任何人身處泳池內須一直佩戴口罩,但在游泳、淋浴、在更衣室及泳池之間或在兩個泳池之間行走時、在與其他人保持足夠距離或有效分隔的情況下熱身等則不在此限;教練在指導學員期間須一直佩戴口罩;泳池內人數不得超過可容納人數的3成;除進行隊際運動外,連教練在內,每一訓練小組或課堂不得超過4人,每個4人訓練小組或課堂之間的距離至少為1.5米,但嬉水池、兒童池、幼童池及按摩池須繼續關閉。
就電影院及只用作現場表演的公眾娛樂場所而言,每一影院/場所出售的戲票及供佔用座位不得超過該影院/場所的座位數目的75%;主題公園的遊客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該主題公園可容納人數上限的75%。公眾溜冰場、體育處所及泳池的觀眾席供佔用座位不得超過觀眾席座位數目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