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涉於2019年8月在香港國際機場參與非法集會,早前分別承認暴動罪,或者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今日(31日)上午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3至45個月。
4名被告分別為32歲社區主任邱文勁、25歲港鐵維修員葉文亮、25歲廚師高穎康及24歲清潔工人麥幸雄。當中邱、葉2人承認於2019年8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8層2號區參與暴動,高及麥2人另被裁定於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
法官郭啟安表示,承認暴動罪的社區主任邱文勁和港鐵維修員葉文亮,與另外8人圍毆警員,有暴徒企圖搶槍,亦有暴徒搶去警棍,不停敲打警員頭盔,受襲警員要拔搶示警。法官批評被告行為嚴重影響機場運作,破壞香港國際聲譽及旅客訪港意慾,警員當時的生命威脅,較2016年旺角暴動更為迫切,而在機場犯案較街頭嚴重,成為加刑因素,但被告因為認罪扣減刑期,判兩人監禁45個月。
至於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廚師高穎康和清潔工人麥幸雄,法官批評他們的行為極具威嚇性、挑釁性及侮辱性,令現場情緒升溫,引發暴動,鑑於案情嚴重,判2人監禁13個月。
警方表示,尊重法庭的判決,刑期有阻嚇性,能夠反映案件的嚴重性,亦反映法庭有捍衛公眾秩序及安寜的決心。警方引述法庭指,案件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及聲譽,案中被告與其他「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嚴重破壞公共秩序及安寜,是一宗嚴重衝擊法治的案件,情節嚴重,需要作出阻嚇性刑罰。警方重申,尊重市民的集會及言論自由,但前提是以合法方式進行。(圖: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