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人類減貧的中國實踐》白皮書,顯示即使在新冠肺炎疫情下,中國如期完成國家主席習近平所明確的,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的目標任務。自十八大以來的8年,年度貧困人口從9899萬減至0,貧困縣數量亦從832個減至0。
有人關注到貧窮標準問題。當局指出,中國第一次制定扶貧標準是1986年,標準是206元,對應的貧困人口是1.25億人;第二次是2001年,標準提高到865元,對應人口是9422.8萬人;第三次是2011年,標準進一步提高到2300元,對應人口是1.22億人;今日所用標準乃是按照2010年的不變價,到2020年現價約為4000元;值得留意的是,中國貧困人口衡量標準是「一收入兩不愁三保障」,即除年人均純收入外,還包括不愁吃、不愁穿,以及有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戶安全的保障;總體而言,這是高於世界銀行的極端貧困標準,也高於2015年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確定的絕對貧困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