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在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原告及雙方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出席庭審,劉暖曦本人未出席。
江秋蓮認為,劉暖曦對江歌死亡存在無可推卸的重大過錯,索賠207萬餘元。被告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則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的行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
庭審持續到15日12時15分許,審判長最後宣布,鑑於本案雙方爭議較大,不當庭宣判,何時宣判另行通知。庭審結束後,原告代理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原告不接受調解。
4月15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在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原告及雙方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出席庭審,劉暖曦本人未出席。
江秋蓮認為,劉暖曦對江歌死亡存在無可推卸的重大過錯,索賠207萬餘元。被告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則答辯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的行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擔任何責任。」
庭審持續到15日12時15分許,審判長最後宣布,鑑於本案雙方爭議較大,不當庭宣判,何時宣判另行通知。庭審結束後,原告代理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原告不接受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