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等「佔中」9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上訴 周五將頒判詞

2021-04-27 14:57
來源:香港商報網

 在2014年非法「佔中」中,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等9名「佔中搞手」,于2019年4月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當中4人被判即時入獄,其餘被判緩刑或接受社會服務令。9名被告均就定罪提出上訴,當中戴耀廷及黃浩銘另就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將於本周五(30日)頒下判詞。

 2019年4月,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黃浩銘、李永達被裁定罪成。其中戴耀廷、陳健民被判囚16個月;邵家臻和黃浩銘分別被判囚8個月,4人須即時入獄。判囚16個月的朱耀明及判監8個月的陳淑莊、鍾耀華、李永達获判緩刑兩年,張秀賢則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戴耀廷服刑3個多月後,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目前只剩他未服完刑。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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