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講場】凍結黎智英資產合法合情合理

2021-05-19 00:39
來源:香港商報

 何子文

 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起訴的黎智英,日前再被保安局凍結其持有的資產及壹傳媒公司股權。特首林鄭月娥在回應時指出,有關部門在國安法賦權下,以合理理由凍結危害國安的財產,是按法律採取適當行動。她並重申會繼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但無人可利用金融體系作出政治意圖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這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保安局首次凍結相關疑犯的資產,有反對派學者指凍結黎智英資產將損害香港金融中心地位。這種說法似是而非,當局凍結疑犯財產,不但具有堅實的法律基礎,也是國際社會的慣常做法,更是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必要舉措,合法合情合理,何來損害香港的金融聲譽?

 執法部門有權凍結疑犯資產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所持有的任何財產是罪行相關財產,或有合理理由懷疑有關財產可能被調離香港,就可以下令將之凍結。黎智英涉及國安法多宗罪行,其資產絕對有可能成為其危害國家安全的工具。據傳媒報道,黎智英涉及資助「港獨」組織「我要攬炒」團隊勾結外力,要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而在過程中有香港的「金主」以迂迴手法將多筆資金轉移至境外匯款給相關組織。黎智英是涉案的疑犯,執法部門完全有理由、有權力凍結有關資產。

 環顧全球,各國政府在國家安全的案件上,凍結疑犯資產都是常用的手段,美國每年都凍結其口中的「恐怖分子」、威脅美國國土安全者的資產不知凡幾。而且,就是一般的經濟罪行,英美都是動輒凍結疑犯戶口,以防疑犯將資金轉移。英國2018年更推出極為嚴苛的《未解釋財富令》,規定只要有洗錢,以及逃稅、欺詐等嚴重罪行,若有合理懷疑,都可以直接凍結甚至沒收財產,執法部門不用作出解釋。以罪行論,黎智英涉嫌干犯的是國安重罪,涉嫌資助「港獨」組織,儘管法庭並未判罪,但其資產肯定是重要的證據,也很有可能移離香港,及時凍結是合法合理的做法。

 香港金融市場的地位和聲譽,在於成熟的制度以及完善的規管。必須指出的是,自從黎智英被捕後,其持有逾七成的壹傳媒股票,隨即出現持續不正常的「舞高弄低」、大升大跌,一度升逾數十倍,但很快又從高位急跌,不少投資者因此遭受沉重損失,坊間早已要求證監會主動介入調查,但一直未獲理會。雖然股價的不正常是否與黎智英有關仍然需要調查,但以他持有逾七成股份,幾可肯定是股價急升的「受益者」。將其手上股份凍結,一方面是依法辦事,凍結疑犯資金,防範再犯案的風險,另一方面藉此令相關股票停牌,以免再出現大升大跌損害投資者利益,這也是為了維護香港金融市場的穩定,對香港金融利大於弊。

 防止利用香港金融進行違法勾當

 全世界的金融中心對於不明來歷的資金、對於可能涉及違法勾當的資金都有嚴格的規管,美國金融部門只要一有懷疑就會凍結相關人士戶口資產,不會有任何解釋,也從來沒有聽過這些反對派學者有一句批評。現在香港執法部門依據國安法凍結資產,有理有據,反而招來各種「莫須有」的指控攻擊,甚至將凍資說成是損害「資金自由」,試問道理何在?試問犯法何來自由?

 「黑暴」期間,大量來歷不明的資金通過各種渠道進入香港,煽風點火,為暴徒提供大量資源,令暴亂一發不可收拾。香港國安法的出台,一個重點就是加強對於來歷不明資金的規管,防止利用香港金融進行違法勾當。特首強調政府會以「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態度處理國家安全問題,因危害的不僅是香港700萬人,而是全國14億人的安全。這次保安局出手凍結黎智英資產,正顯示出當局執法的決心,不會因為疑犯的背景而投鼠忌器,向反中亂港者、向外國勢力傳達出明確的資訊,不要試圖挑戰香港的國家安全。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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