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騙款逾1.7萬 保釋期再犯案被判囚7月

2021-05-20 15:55
來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無業漢涉於去年透過whatsApp向6名顧客訛稱「過錯數」,要求對方「還款」而騙取逾1.7萬元。他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7罪,今日(20日)於觀塘法院被判監禁9個月,但被告認罪並已向受害人繳付賠償,獲扣減刑期至5個月。惟主任裁判官錢禮指,被告在保釋期間犯下其中2項控罪,最終判總刑期為7個月。

 28歲被告楊泗華,分別於2020年9月8日至10月11日,向7名受害人以欺騙手段,訛稱自己為購物平台「Big Big Shop」送貨人員,和訛稱自己錯誤地以「轉數快」轉帳至對方戶口,而要求對方轉帳800至11500元不等。

 案情指,被告犯案前負責為網購平台「Big Big Shop」送貨,可以取得客人電話號碼和其他資料,以確認收貨時間等。2020年9月2日,有顧客投訴指,被告透過WhatsApp短訊索取金錢,被告於翌日被解僱。同年9月8日至14日,被告分別向5名女事主訛稱自己錯誤把款項轉到她們的「轉數快」戶口,涉款800至11500元不等,又用另一張「太空卡」向她們傳送偽冒的短訊表示收到轉帳。其中4人遂將款項「還」給被告,涉款共14700元,但另一人查核自己的銀行戶口時發現沒有收過相關款項,於是報警。

 被告上述案件首次被捕後獲准保釋,但他在保釋期間又用同一手法犯案,於同年10月3日至10月11日成功向另外2名女事主騙取合共逾2000元,他再次被捕後不獲准保釋。控方指被告有7次案底,其中包括搶劫及盜竊。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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