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計劃在本月底及下月初舉行遊行及集會,連續第二年遭警方發出反對及禁止通知書。因應支聯會早前向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申請准許群組聚集,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昨日表示,不建議舉辦涉及大量群眾、且人與人之間接觸時間較長、較難控制人數、及難以確保有效落實社交距離的聚集活動。此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呼籲市民切勿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免干犯刑法。
須防疫情反彈不能輕心
支聯會計劃在本月底及下月初分別舉辦遊行及集會,要求政務司司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G章第5條准許遊行及集會的群組聚集。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發言人表示,就該組織所提供的資料,政府未能確立擬進行的遊行及集會符合第599G章第5條的條件。
發言人續指,全球各地的疫情仍然非常嚴峻,各地個案數字,包括涉及變異病毒株個案不斷上升。雖然變種病毒個案暫未於香港社區廣泛爆發,但鄰近多個地區疫情出現反彈,絕不能掉以輕心,並須採取一切「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措施嚴控疫情。因此,政府有需要繼續透過不同的限制社交距離措施,避免疫情在社區蔓延。為保障公眾健康,在新冠病毒病仍然持續期間,不建議舉辦涉及大量群眾、且人與人之間接觸時間較長、較難控制人數、及難以確保有效落實社交距離的聚集活動。
籲勿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另外,李家超表示,警務處處長是根據公安條例的權力,考慮實際情況下,包括限聚令和公共秩序等,作出相關決定;當警務處處長決定反對遊行或集會後,相關活動就是未經批准集結,任何人不應參與、宣傳、或者公布有關活動,否則是違法。他還說,法庭最近就兩宗公共活動的判決案,清楚顯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不論暴力與否,均屬犯法,最高可被判監5年。他警告任何人如果嘗試挑戰法律,不論是限聚令、《公安條例》或香港國安法,警方都會依法嚴肅處理。
被問到支聯會的綱領是否違反香港國安法,李家超回應稱不討論個別行為是否違法,重神根據香港國安法,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以非法手段破壞或推翻中國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就是顛覆國家政權,每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記者馮仁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