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表示,1名的士協會時任會務總監和1名時任文員賄選和種票,令約240人以虛假資歷登記為一個專業團體會員,以便他們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之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中投票予某侯選人,2人今日(3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廉署透露涉案時任會務總監為54歲李為民,而時任文員為53歲潘秀芳,兩人同時承認1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至於時任財務總監—控罪另1位被告46歲王宣麗之控罪則留區域法院法庭檔案,李為民還承認1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廉署指法官勞潔儀將案件押後至8月26日求情,並批准李為民及潘秀芳以現金保釋。
廉署發現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在同年9月4日舉行,李為民於2016年4月7日藉手提電話訊息發送空白選民登記表予潘芳芳;時任的總幹事雷亞福約1星期後在李為民知情下透過雷氏兄妹手提電話聊天群組邀請其妹雷偉芳、雷麗芳及雷麗梅加入一個「IT產業會」,以每人獲取1千元;雷亞福又指3人必須登記成為選民,並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中按指示投票。
廉署表示雷偉芳其後透過另一個手提電話家庭聊天群組邀請親屬參加該計劃,當中包括她丈夫姐夫陳琪南;雷亞福兒子雷敬賢亦在兩個手提電話聊天群組向其同學及相關人士提及計劃。
廉署指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收集36名人士個人資料,由雷亞福於4月24日把整合好的資料轉發給李為民;李為民由2016年4月中起傳送多人個人資料予潘秀芳以登記IEEE會籍;至於4月12至5月1日,約240人以虛假專業資格、學歷及/經驗登記為IEEE正式會員,包括李為民、潘秀芳、王宣麗,及上述與雷氏一家有關的36人。
廉署表示潘秀芳以時任的總副秘書長之多張信用卡支付IEEE會籍申請費用,合共約3.2萬美元—約248338港元。
廉署透露選舉事務處其後於2016年4月30至5月2日收到124人之選民登記表,該表格上均有同一錯誤,把IEEE英文全名的「Engineers」誤寫為「Enginess」;基於其IEEE會員身份,上述118人獲加入2016年資訊科技界之正式選民登記冊內。
廉署指李為民在投票日前於「IE群組」的手提電話聊天群組傳送訊息予雷亞福及雷偉芳,呼籲他們投票給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候選人楊全盛;雷偉芳及雷敬賢於投票日在電話聊天群組中作出同樣呼籲。
廉署引述案情透露該36名與雷氏一家有關人士中有19人各自在投票站申領選票,當中包括資訊科技界選票;同案被告雷亞福、雷偉芳、雷敬賢及陳琪南於25日承認參與該計劃,4人亦將於8月26日出庭求情。
廉署表示控方今日(31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大偉、大律師王興偉及黃志遠與檢控官歐陽巽熙出庭,還有署方人員梁家豪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