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六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肺炎檢測。
公告稱,任何在上月19日至本月1日曾身處天水圍天龍路2號嘉湖山莊景湖居天樂幼稚園暨幼兒園,天水圍天龍路9號嘉湖山莊第6期美湖居B座激活幼稚園暨幼兒園,以及上環德輔道西38號2字樓A室潮陽幼稚園暨幼兒園超過兩小時的人士。
另外,在上月19日至本月1日於任何以下指明學校及級別就讀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均要於本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包括:牛池灣清水灣道10號坪石天主教小學六年級、屯門屯利街3號博愛醫院歷屆總理聯誼會鄭任安夫人學校三年級,以及沙田禾輋邨協欣街11號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禾輋信義學校三年級。受檢人士若在上月30日至本月1日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