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判囚半年

2021-06-02 19:35
來源:香港商報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5人於前年修例風波時在旺角參與非法示威活動期間被捕,5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全部13項控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葉啓亮今午(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非法集結範圍大,發生於示威浪潮高峰及《禁蒙面法》重大爭議下,快速演變成暴力事件風險高,最終判處區倬僖及另外兩名20歲學生則各囚6個月,21歲學生、49歲機電工程署主任則分別判囚8個月及7.5個月。

 5名被告依次為學生謝煒洛(21歲)、學生區倬僖(21歲)、機電工程署主任胡耀生(48歲)、學生梁馨駿(20歲)、學生楊卓穎(20歲)。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0月20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塘尾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另各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物品,即口罩、圍巾或防毒面罩。

 據本地媒體報道,區倬僖就讀中大政府及公共行政科四年級,他從2014年參與違法「佔中」開始,其後一直在激進分子圈內打滾,2016年先後為本民前梁天琦及青年新政梁頌恆助選。2018年,他組織以本土派自居的「淩霜」內閣並當選中大學生會會長,更在開學禮上肆無忌憚發表「港獨」言論,至2019年10月20日因在旺角參與非法遊行被捕,去年11月更率領中大學生會臨政會,在校內舉行一系列所謂「中大保衛戰」回顧活動,企圖美化及煽動新生參與黑暴。據悉,他的父親是一名曾任或現任警察,但兒子卻踏上暴徒之路,令人惋惜。

[責任編輯: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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