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於去年6月不理警方反對如常在維園舉行晚會,事後共26名民主派人士遭票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20名被告今日(11日)再次出庭應訊,由法官高勁修處理。控方申請合併案件,辯方不反對。何秀蘭、楊森表示擬認罪,兩人將於9月9日正式答辯。另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趙恩來、鄒幸彤、梁國華、胡志偉、何桂藍則表示不認罪,將於11月1日開審。至於包括黎智英在內的餘下10名被告則未有答辯意向,將於7月23日再訊。
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指,由於陳廣池法官早前已就4名認罪被告作出判刑,故欲申請本案全由同一法官處理,以避免出現判刑差異,遭到部分被告反對。惟法官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其申請,指陳官早前處理的案件與本案原則上為不同事件,只是源於同一背景,至於會否出現判刑差異,在現在說來則是言之尚早。
8名不認罪被告的案件最終定於10月13日進行審前覆核,並於11月1日開審,審期預計為10天,控方將傳召21名證人,包括15名警員及6名政府部門人員,並會在庭上播放長共7小時的片段,審訊將以英文進行。
26名被告分別為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陳皓桓、何秀蘭、胡志偉、梁國華、黃之鋒、羅冠聰、袁嘉蔚、梁凱晴、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梁國雄、朱凱迪及楊森。除黎智英外,其餘人均被控於去年6月4日在維園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另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陳皓桓同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再被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其中羅冠聰及張崑陽早前缺庭,法庭已發出拘捕令。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則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監4至10個月不等。
其中一名被告張文光到法庭應訊。(記者 馮俊文攝)
其中一名被告蔡耀昌到法庭應訊。(記者 馮俊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