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即日起將為完成接種疫苗院舍員工發放800元津貼

2021-06-18 22:26
來源:香港商報網

 社署今日(18日)表示,為鼓勵院舍員工盡早接種新冠疫苗,由即日起至8月底前,已完成接種疫苗的院舍員工可獲發800元的一次性「疫苗特別津貼」。

 社署宣布多項與院舍員工強制檢測、院舍員工接種疫苗及院舍探訪安排有關的措施,包括將停止為於6月25日或之後接受強檢的院舍員工發放每月200元「特惠津貼」;將於9月1日開始,停止支付就「院舍經營者或營辦人自行安排的檢測」的任何檢測費用;由即日開始,為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院舍員工發放800元的一次性「疫苗特別津貼」;及院舍可於今日開始實施經更新的有限度探訪安排。

 社署會透過院舍為合資格每位院舍員工發放800元一次性的「疫苗特別津貼」。員工必須於8月31日或之前完成接種新冠疫苗及提供有關接種疫苗紀錄。合資格人士只可透過一間其受僱的院舍或單位提出申請「疫苗特別津貼」。

 「疫苗特別津貼」須符合以下3項條件:

 (i)於6月25日至8月31日曾根據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檢測的院舍員工(已經完成新冠疫苗接種而獲豁免進行檢測的院舍員工,亦將會被視為符合是項條件);

 (ii)於8月31日或該日期之前完成接種新冠疫苗及提供有關接種疫苗紀錄;

 (iii)有關人員在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當天或該日期之後,必須於上述條件(i)所訂明的期間,曾由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或附設於院舍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僱用,或透過外聘服務合約而在上述院舍/單位值勤或向院舍的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

 此外,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由即日起,如訪客及受訪住客均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及出示有關接種疫苗紀錄,訪客無須在探訪前出示任何新冠病毒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i)如訪客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及出示有關接種疫苗紀錄,而受訪住客未完成接種新冠疫苗,則訪客仍須提供探訪前72小時內的新冠病毒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或提供探訪前24小時內的新冠病毒抗原快速測試陰性結果證明;

 (ii)如訪客沒有或未完成接種新冠疫苗,則必須提供探訪前72小時內的新冠病毒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iii)至於沒有接種或未完成接種新冠疫苗,或未持有探訪前72小時內的新冠病毒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訪客,如因體恤原因需到院舍進行緊急探訪,必須於完成探訪後兩天內向院舍補交新冠病毒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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