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上周五更新學校聘任教學及非教學人員通告,在教師註冊方面,列明若申請人涉及失德行為,當局會拒絕其註冊申請。另外,當局又促學校透過不同途徑,例如要求教師簽署文件或發出指引,清楚列出學校對教師專業操專方面的要求和期望,提醒應徵者如獲受聘,須謹言慎行,包括注意在社交媒體的言論。
根據教育局最新的「加強保障學童的措施:學校教學及非教學員人員的聘任」通告,在教師註冊方面,通告列明除曾干犯嚴重罪行或作出違法行為的申請人,新增「或涉及失德行為的申請人」,當局會拒絕其註冊申請。另外若這些人士現時為註冊教師,包括「檢定教員」和「准用教員」,當局則會考慮取消其註冊。
另外,通告又提出,學校須保存為收集或本核新聘任員工的教師註冊資料,及紀錄查詢其曾否涉及刑事罪行的相關調查,以便在當局提出要求時遞交或查閱。
新通告列明新學年做法,2021/22起教育局會為所有註冊教師每3年一次全面刑事紀錄查核,杜絕漏報、隱瞞或未報而出現遺漏,進一步保障學生福祉。如學校發現教師有漏報或隱瞞,應按事件性質和嚴重性採取適當跟進,包括考慮暫停有關教師職務,甚至將其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