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打擊「起底」不存在「以言入罪」

2021-08-06 16:42
來源:香港商報網

 立法會修訂《私隱條例》的法案委員會今日(6日)舉行首次會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開場發言時指,打擊「起底」的法例,針對的是惡意傷害他人的披露行為,不存在所謂「以言入罪」。

 曾國衞表示,「起底」罪行入罪門檻環環相扣,需證明「起底」者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而披露其個人資料,而且有意圖或罔顧披露行為是否會導致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方會構成罪行。他表示,一個守法的市民不會無緣無故在未得其他人同意下,披露他人的個人資料,市民完全沒有犯罪意圖又或不存在罔顧的情況,則根本就不會觸犯法例。

 是次修例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及檢控權力,包括在緊急情況可以在沒有手令下搜查疑犯的電子器材等。曾國衞對此解釋,私隱專員如要搜查某人電子器材必須具備數個條件,包括合理地相信有「起底」事件發生、有關資料在涉事電子器材中、並要在緊急情況下進行,而過程中只限相關訊息,並非整個電子器材的內容。他亦指,假如電子器材有上鎖,專員已經無辦法查看,因為無手令的執法並不包括將電子器材解密的權力。

[責任編輯: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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