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8日)深夜,深圳鹽田警方發布一則通報稱,一男子涉嫌違反防疫規定被拘!
情況通報詳情如下——
2021年8月7日,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接報警稱,一名船務代理公司工作人員在鹽田港碼頭涉嫌違反防疫規定。警方立即開展調查工作。
經查,8月6日8時許,該工作人員吳某華(男,38歲)未按規定穿戴防護裝備,在鹽田港碼頭與一國際貨輪船員近距離持續交談,且在港區巡查人員提醒勸阻時仍不配合做好防護措施。
事發后,鹽田區疾控部門對吳某華及與其有過近距離接觸的兩人採取集中隔離措施,並對涉及區域進行採樣檢測及消毒。經兩天兩次核酸檢測,相關樣本結果均為陰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吳某華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對該船務代理公司負責人陳某宇(男,51歲)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和有關單位,主動履行防疫責任和社會義務,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警方將依法嚴肅查處。
8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發布《深圳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對不報、瞞報、謊報病情、不按規定佩戴口罩且不聽勸阻,拒不配合體溫檢測、編造或者故意散布、傳播虛假涉疫信息等行為進行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