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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地税十件涉税违法案件

2014-04-09
来源:人民网

  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虎邱村村民委员会偷税案

  2012年8月,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虎邱村村民委员会2008~2011年度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检查中发现该村民委员会通过隐匿账簿、记账凭证造成2008~2011年少缴营业税353,671.7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4,757.03元、房产税785,197.80元、企业所得税695,377.47元;该村民委员会未对发放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7,358.15元。该局于2013年11月依法做出向该村民委员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对该村民委员会处以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广西太华医药有限公司偷税、不进行纳税申报案

  2012年6月,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广西太华医药有限公司2008~2010年度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2008年度土地使用税164,615.81元;该公司采取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2008年度少缴纳房产税77,597.34元,2008~2010年少缴纳印花税509705.00元,该局于2013年6月依法做出向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此外,在此次检查中检查员抽查了该公司2008~2010年取得的发票50份,经与税务信息发票系统核对,发现2008年度4份发票不存在,2份发票使用人与领票人名称不符,该局依法对该公司2008年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00元罚款。

  广西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偷税案

  2012年7月,柳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广西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2010~2011年度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2010~2011年采取少计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营业税70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90.00元,印花税12,543.20元,契税501,000.00元。该局于2013年3月依法做出向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广雅综合市场偷税案

  2013年5月,柳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广雅综合市场2010~2012年度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2010~2012年采取虚假申报的手段少缴纳房产税521,101.38元。该局于2013年7月依法做出向该市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

  中橡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偷税案

  2013年9月,桂林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中橡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2011~2012年度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设计院2011~2012年采取虚假申报的手段少缴纳房产税28,242.13元、土地使用税137,456.94元, 2011年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72,629.31元,该局于2014年1月依法做出向该设计院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不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对该设计院处以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倍的罚款。

  梧州市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案

  2011年11月,梧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梧州市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2010年度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2008~2010年采取虚假申报的手段少缴营业税1818831.8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28749.39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14430.52元。该局于2014年1月依法做出向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八十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北海京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不进行纳税申报案

  2013年10月,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北海京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2012年度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2011~2012年采取虚假申报的手段少缴营业税94698.5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628.9元,该局于2013年11月依法做出向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该公司采取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印花税3373.13元, 该局于2013年11月依法做出向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该公司 2011~2012年少预缴土地增值税37879.42元, 该局于2013年11月依法做出向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吴思亮利用伪造的发票和税收通用完税证偷税案

  2013年7月,桂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吴思亮(男,现年37岁,为福建省永泰县红星乡过岭村人)2012年1月1日~2013年7月26日履行地方税纳税义务和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情况进行立案检查。经查,吴思亮原挂靠桂平市建筑工程公司,自2012年7月起独自承包桂平市广西某公司的外墙粉刷工程,工程总金额约400万元。其多次领取工程款共1678384.80元,除273194.00元己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开具发票外,余款却凭一份票面金额为180万元的发票和税收通用完税证到出包方报账。经鉴定,该发票和税收通用完税证系伪造,由此造成少缴营业税42155.7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950.90元、个人所得税34328.92元、印花税421.60元的违法事实,该局于2013年8月依法做出向吴思亮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三倍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吴思亮利用伪造的发票和税收通用完税证进行偷税的行为已涉嫌违法,该局己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广西贺州桂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偷税案

  2012年11月,贺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广西贺州桂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09~2011年度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采取少列收入、虚假申报的手段,少缴纳营业税23,632.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654.28元、企业所得税3,697,810.95元,该公司2009年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1231.42元,该局于2014年2月依法做出向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扶绥县浙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偷税案

  2013年5月,扶绥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扶绥县浙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2009~2012年度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采取虚假申报的手段,少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6,921.87元、印花税27,991.52元。该局于2013年12月依法做出向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朱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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