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走在321国道蒙山县境内段,每隔一段距离便会看到路边放置着三到六个规格统一的垃圾桶,并配有相应的环保示意图。这是县加强“清洁乡村”制度保障,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而建设的农村垃圾机械化清运设施。
今年2月,蒙山县与当地的长隆保洁服务公司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由县财政出资购买垃圾收集和清运装备,并向长隆公司支付保洁经费,由该公司负责相应线路的垃圾清运和设备日常维护工作。目前,蒙山县共购置垃圾桶(箱)12250个,布局在321国道和蒙山至夏宜、蒙山至长坪等主要公路两旁,并在陈塘、新圩、文圩、西河、蒙山五个乡镇建设起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购置3辆全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实现垃圾收集与清运紧密衔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半年多的运行效果证明,这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机制,有效改善了道路沿线乡村的环境卫生,主要道路沿线村庄的生活垃圾可日产日清,带动了村民收集垃圾自觉性提高。蒙山县“美丽办”一位负责人介绍,根据目前农村垃圾清运的情况,政府每年投入的财政资金约为3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和设施装备维护更新等。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后,该县于今年8月对有关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在不增加财政预算资金的前提下,对“清洁乡村”活动部分服务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效率。
根据蒙山县相关工作方案,从今年起至2020年,该县将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1600多万元,用于“清洁乡村”设施运行管理、购买社会服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村垃圾机械化清运网络。(梧州日报记者 黄东荣 通讯员 黄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