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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花在白山松水绽放

2014-11-20
来源: 吉林日报

  长春市开展法制文艺下基层巡演。

  

  四平市法治宣传活动走上街头。

  

  松原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干警来到宁江区善友镇开展送法下乡服务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2013年9月,省委印发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对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吉林建设作出重要部署。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把法治吉林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吹响了加快建设法治吉林的进军号角。

  全省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政法工作理念创新、载体创新、实践创新,有力助推了法治吉林建设。

  新高度、新思路、新任务,统筹谋划部署

  高站位谋划组织。省委政法委把法治吉林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责任分工,对于牵头负责事项,切实抓好统筹组织、协调督导工作,指导推动各市(州)党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各部门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置于政法工作突出地位,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系统、本部门的推进计划和具体推进措施,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格局。

  新思维推进落实。全省政法系统把创新精神贯彻到法治吉林建设全过程,牢固树立法治建设新思维、新理念,不断创新法治建设新渠道、新载体,积极拓展法治建设的内涵和领域,把政法工作职能体现在法治吉林建设的各个环节。在纵向上,积极推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屯)的立体化法治建设工作;在横向上,积极参与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推进创建格局。

  新目标凝聚共识。全省政法系统把加快推进法治吉林建设、建设法治吉林作为新征程新任务,同时,强化大局意识,注重法治吉林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为共同建设法治吉林、人人享受法治吉林成果的新愿景而奋斗。省检察院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长春市委政法委、长白山工委政法委牵头,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法治长春、法治长白山建设工作。四平市司法局协调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机制,提高领导法治水平。

  新载体、新机制、新实践,深入推进实施

  加强基层法治创建。全省政法系统积极参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先进法治城市“四级联治联创”活动。目前,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621个乡镇100%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4910个,其中达到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48个,达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209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960个,占全省社区总数的65.7%。白山市在“四级联创”的基础上,在农村拓展建立“法治农家院”354个,在城市社区建立普法超市和“百姓说事点”等200余个。

  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利用政法热线、专栏、专版、宣传栏、楼宇电视、LED显示屏及手机短信、网上视频、博客、微博、播客等,加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省司法厅投入资金50万元,精心设计印制了普法扑克、普法年画、普法挂图等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资料,免费赠送基层群众。长春市中级法院自主制作《百姓与法》电视栏目,播出242期,社会反响强烈,被誉为“长春普法主阵地、百姓学法大课堂”,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通化市政法机关与相关部门共同编制法治文化作品165件,演出212场,组织青少年法治实践238场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00余次;延边州政法机关开展法律知识培训325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189次,受教育人数5万余人次。公主岭市开展“菜单式”普法,建立了群众普法“点菜”QQ群,受到干部群众热烈欢迎。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省委政法委自2012年起,连续3年组织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活动,全省政法机关实际建立包保联系点7万余个,并建立完善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常态化制度机制。目前,全省建立各类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制辅导站、法律援助中心等2000余个,设立法律图书角9365个,设立法制宣传栏11348个,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22万余人。长春市着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打造法律援助“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偏远地区两小时”服务圈,3年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949件,受援人达7000余人,初步实现了“应援尽援,优援速援”。辽源市、白城市搭建“一网两线三团”平台,开设专门网站和法律咨询热线、服务热线,组建依法信访咨询团、企业法律服务团和弱势群体帮扶团68个。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全省政法机关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5258个,人民调解员75408名,基本实现了村(居)、乡镇(街道)和重点单位、行业、领域全覆盖。辽源市发挥1214个人民调解组织、“十位一体”道路交通快速处理中心、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平台作用,今年全市依法调处纠纷8034件,调解成功7954件,调处成功率达99%。长春市制定《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实施办法》,将信访问题引入司法程序,市司法局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的常态化机制。白城市充分吸收以律师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化解涉法涉诉问题,抽调12名专职律师草信访大厅挂牌值班,协助处理信访事件。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今年3月,中央确定我省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以来,我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组织,事涉单位积极探索实践,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扎实有序推进,取得明显效果。2014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在吉林调研期间,对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先行试点法院突出以围绕完善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改革,已经形成“一个总体方案、一套具体改革制度、一系列配套改革论证”等;辽源市探索交通事故、行政诉讼、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实行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今年受理交通事故案件1700余起,全部息诉服判。试点检察院探索内设机构整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监督制约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综合改革,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新探索、新要求、新标准,加强自身建设

  着力突出首创示范。法院系统在全国首创了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裁执分离的“吉林模式”。省检察院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率先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推进全省预防教育进党校、进部队、进高校、进国有企业。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建成了网上公安服务平台,全面开通了171项公安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服务,率先将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医疗保障纳入社会医保体系。司法系统成立全国首个面向“三农”的公益性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

  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全省政法机关深入推进审务、检务、警务、狱务(所务)公开。全省法院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同步直播,逐步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今年第三季度上网26267篇,同比增幅42.2%;长春法院建立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诉讼服务等七大信息公开平台。辽源市法院利用淘宝网开展司法公开拍卖,检察机关将案件流程性信息互联网查询等11项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全部公开。吉林市公安局积极推进公安执法行为标准化、公安执法队伍专业化、公安执法质量系统化、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四大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安执法标准化体系72项。全省各监狱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重要环节,进行公开和公示,确保公正公平。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全省政法机关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尊重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司法系统认真落实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的配套措施,推动劳教工作向戒毒工作转型;在全国首家完成监狱罪犯生活卫生管理软件试用任务,实现监狱科技化、人性化管理。长春市中级法院专门出台了《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意见》,强化证据审查,严格审判程序,审慎适用法律,维护司法公正。吉林市出台《保障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指导意见》,以依法保障和维护执业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取证权、知情权、话语权、救济权,切实推进人权保障体系建设。辽源市政法机关组织开展侵害群众权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已建章立制95项,整改问题118项。

  强化执法司法监督。省委政法委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开展了政法机关29项内部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全省政法机关普遍推行在讯问、拘押、庭审、监管场所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全省法院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刑事、民事等案件的庭审听证。全省检察院实现了案件统一出口入口、扣押款物统一管理和办案全程动态监督。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普遍建立健全了和党外人士的沟通、通报、联络和联席会议制度,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长春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向重点工作问效、向重要权力问廉、向制度执行问责的“三问”监察行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87件,移送司法机关18人,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吉林市政法机关对3200多件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先后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17名政法干警、8个基层政法单位进行问责处理。四平市政法机关开展执法司法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对10件案件确定为瑕疵案件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松原市加大了对政法干警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查办力度,查办处理7起违纪案件,辞退2名干警,起到惩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新环境、新提升、新形象,取得明显成效

  法治环境不断优化。省司法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并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全省贯彻落实,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白城市选派32名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已对全市出租车更新、动迁征地等十几个重大决策和项目进行有效法律风险评估。目前,全省实行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广大政法干警在全省7870所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占中小学校总数的99.44%,8944名政法干警担任法制辅导员。依法深入开展了“民转刑”专项治理和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行动,全省98%行政村实现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推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社会诚信明显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全省法院系统2013年审结集资、贷款、信用卡、有价证券等诈骗案件和借款、保险、期货、信托等合同纠纷案件42139件。让赢官司的人及时实现权益,法院系统与公安、住建、银行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动执行机制,提高生效判决执行率;省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开展了全省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专项清理工作,1144件积案已全部化解,执行到位金额11.23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肯定。加大执行信用惩戒力度,向社会公布47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额消费等措施,让躲债老赖贷不了款、转不了账、中不了标,出不了境、上不了飞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执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警民关系更加和谐。全省政法机关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改作风、求实效、创实绩,使群众受益,让人民满意。长春政法机关组织开展“万名干警下基层”活动,13271名政法干警进社区、串家门、接地气,帮助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截至目前,共发放详细标注包保社区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的警民联系卡、宣传册50余万份,走访群众129472户、40余万人次,成功调处纠纷7353件,架起了“三官一律”服务社区居民的大桥梁。延边州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全州政法机关共入户走访109907人次,走访单位10277个,征求意见9044条,化解矛盾6879件,解决群众困难6078件,做好人好事3455件,提供法律咨询25406人次,办结事项8147件。

  法治工作者队伍不断加强。全省政法系统集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广大政法干警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不断加强,执法司法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省法学会建立完善法学法律专家库,吸收全省法学法律专家131人;推动法学研究成果转化,辽源市、松原市组织法学专家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智库支持和法律服务;积极培养社会法治力量,松原市成立了1109个普法小分队,辽源市培养各类“法律明白人”20000名;不断壮大法治志愿者队伍,长春市建立了由156名专兼职法律援助律师和875名法律援助志愿者、联络员组成的工作队伍;白城市组织100名政法专业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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