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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長將與商會會長每年兩次“面對面”

2015-01-2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陳宏巖報道:近日,記者從蘭州市工商聯了解到,日前蘭州市出臺《市長定期聯系商會會長制度》、《市政府部門定期聯系非公經濟人士制度》和《定期通報非公經濟政策信息工作制度》三項新制度,確保非公經濟人士代表和政府部門及時溝通實現常態化,促進全市非公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根據《市長定期聯系商會會長制度》要求,市長要以召開座談會的主要形式與各商會會長“面對面”,座談會每年要召開兩次,分別為蘭洽會籌備期間一次、春節前一次。市長、市工商聯主席、部分副主席、市直屬商會會長及部分駐蘭商會會長將在座談中暢所欲言,充分調動和發揮非公經濟人士的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積極性,同時這更是企業代表們集中“舉手提問”的機會,會長們可以反饋商會企業在生產經營、貸款融資、人才引進、權益保護等方面的突出問題,讓市長掌握我市商會企業運行情況,有針對性地為商會做好服務,推動解決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建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此項《制度》規定,對座談會上反映出的共性突出問題、重大情況建議,將按要求轉給相關部門辦理。

  在《市政府部門定期聯系非公經濟人士制度》中規定,每年定期組織四次,分別是市工商聯常委會會議期間兩次、市工商聯主席(會長)活動日兩次,形式上主要是座談會和項目考察活動。參加會議的政府部門主要是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經合局等與商會建設和非公企業發展密切相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和市總工會人民團體,另外還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局、地稅局、國稅局等市級單位。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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