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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2015-12-22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记者李丽芳 2015年12月22日,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揭牌暨签约仪式在南宁举行。2015年首期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资本规模30亿元,由财政厅认缴并分期现金注入;到2020年财政厅累计注入母基金100亿元及以上。仪式上,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还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以及平安保险集团等7家金融机构签署1000亿元规模的投资意向。

  广西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唐仁健在致辞中表示,当前,广西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正在深入推进“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建设任务,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中南西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与“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门户,迫切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拓宽投融资渠道;面对新常态,迫切需要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

  为进一步改进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分配,积极探索政府资金基金化改革,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11月印发《关于设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意见》(桂政发〔2015〕56号),决定设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据了解,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采用1+N的母子基金运作管理模式。引导基金参与投资若干支子基金,通过子基金主要投资到广西境内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通过参与新设、增资各类基金,直接投资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引导基金重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广西重点产业发展和港口、园区等交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一带一路”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决策、管理、运营分离原则,建立母基金管理运营架构。设立自治区层面的决策委员会,作为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母基金投资决策、制度设计等顶层工作;成立国有独资的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持有引导资金;委托专业化的管理机构广西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市场寻找子基金设立意向。

  按照部署,下一步广西将积极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体制,统一规范管理自治区本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市级财政启动政府投资基金改革,配套、参与国家层面设立基金,巩固提高财政投资基金杠杆放大作用和乘数效应,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子基金设立工作,着重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产业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推进等方向,以及配套国家层面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等基金来策划2016年子基金设立计划。

[责任编辑: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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