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記者4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為確保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有效落實,公安部已對《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作出修改;同時,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中國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機動車駕駛證自學直考試點的公告》,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下發《關于做好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這些配套制度將于今年4月1日施行。
關于便民服務|目標路徑明確
——強力推進自主約考,每年3000多萬新駕駛人將受益。公安部部署在福建、廣東等19個省的28個城市試點全國統一約考平臺。試點城市將于3月底前推廣到位,其他地方將于今年年底前全部開通。
——全面取消異地限制,跨市跨省辦證更方便。全面放開駕駛證異地補領、換領、審驗,駕駛人持身份證即可在全國范圍內辦理補換證、審證業務。
——進一步放寬殘疾人駕車條件。放寬上肢殘疾人、單眼視障人員駕車條件。
——調整定期體檢制度,惠及700多萬老齡駕駛人。適應老年人身體條件改善的狀況,參考其他國家做法,將每年體檢年齡由60周歲調整為70周歲。
關于自學直考|嚴格管理確保安全
今年先期在天津、包頭、長春、南京、寧波、馬鞍山、福州、吉安、青島、安陽、武漢、南寧、成都、黔東南、大理、寶雞16個城市開展自學直考試點,試點工作從4月1日開始。
明確條件要求
限定訓練車輛,自學直考用車應為非營運小型汽車或小型自動擋汽車,加裝供隨車指導人員使用的副制動裝置、輔助后視鏡,經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按規定投保交強險;
限定隨車指導人員,隨車指導人員應當取得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五年以上,沒有記滿12分或者駕駛證被吊銷記錄;
限定訓練路線和時間,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按照公安交管部門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學校和醫院周邊道路不得作為學習駕駛路線,0時至5時、道路交通高峰時段不得作為學習駕駛時間。
明確管理制度
建立學車專用標識管理制度,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自學直考人員和隨車指導人員共同向車管所免費領取學習駕駛證明和學車專用標識。
自學人員按照隨車指導人員的指導,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攜帶學習駕駛證明,在限定訓練車輛車身前后放置、粘貼學車專用標識。
建立車輛和人員一一對應制度,一個學車專用標識在規定時間內只允許簽注一名自學人員、一名隨車指導人員、一輛自學用車。隨車指導人員不得利用自學用車從事經營性駕駛教學活動。
明確法律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自學人員在隨車指導人員指導下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對隨車指導人員予以處罰。
自學人員有未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學習駕駛證明超過有效期、無具備資格人員隨車指導等行為的,按照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對自學人員予以處罰;屬于將機動車交由自學人員駕駛的,對行為人予以處罰。
學習駕駛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依法由隨車指導人員承擔責任,無具備資格人員指導的自學人員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關于培訓考試|制度將更加嚴格
新出臺的系列配套制度進一步嚴格了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和境外駕駛證換證制度,規范職業教育培訓制度,以提升新駕駛人的安全文明意識和駕駛操作技能。
——強化培訓管理,嚴厲打擊學時造假。駕校要落實培訓主體責任,建設和使用全國統一標準的計時培訓系統,嚴厲打擊學時造假行為。
——嚴格考試制度,推行考務公開。推行隨機安排考試,由計算機隨機選配考試員、隨機安排考生分組、隨機選取考試路線,實現考試員與駕校、與考生信息雙向屏蔽。
——杜絕“速成”駕照。進一步嚴格規范持境外駕駛證換證制度。境外駕駛證換領我國駕駛證時,公安機關將啟動出入境記錄核查程序。我國內地居民取得境外駕駛證時,在核發國家或地區連續居留不足三個月的,換領我國駕駛證時,需要參加全部科目考試。
——推行職業教育,提高重點駕駛人整體素質。推行大型客貨車職業化教育培訓,利用大專院校優質教育資源,提升重點駕駛人文化素質和職能素養。在試點基礎上,總結形成科學、實用的理論基礎教材和實操訓練教程,建立完善健全的駕駛培訓職業教育體系。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