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 面对奇葩证明你可大胆说不
本报南昌讯 记者张雁、实习生陈苏予报道:13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西省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后,市民可以对开具各类“我是我”等奇葩证明的要求,理直气壮地说“不”!
六地试点“一枚印章管审批”
《意见》提出,今年内再取消或下放一批制约企业生产、投资经营活动和群众办事不便的行政权力事项,尤其是要对15项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逐步实现省内设定行政许可事项“零审批”。
年初,南昌县、瑞金市、吉州区、资溪县4个试点县在不新增机构的前提下组建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今年,江西省还将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南昌市、宜春市、赣州市、赣江新区、共青城市、永修县,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必要的证明纳入清单动态管理
《意见》提出,要简化备案手续,实现告知性、全程在线备案。同时,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事项,逐步实现省级部门对国家鼓励类、允许类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省级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图”。
同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意见》提出,要在完成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清理的基础上,对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消除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并纳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开。
省级层面原则上不保留行政执法机构
《意见》提出,今年内要基本完成省本级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明年全面开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现相同行政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流程相统一,数量大体相同。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在江西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力争做到“一次不跑、全程办好”。
同时,扩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促进省级重心从执法向执法监督转变,省级层面原则上不保留行政执法机构。加大市、县(区)两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逐步实现“多帽合一”,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在宜春市、鹰潭市等地开展以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为重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