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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035亿

2018-02-05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2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河南省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同时,建立了以耕地保护为首要任务的土地管理格局,确保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截至2016年底,全省耕地保有量面积达到1.2166亿亩,比国家下达的目标(1.2035亿亩)多131万亩,耕地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耕地保护的压力日趋增大,尤其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难度较大。

  据了解,为切实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要求和战略部署,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联合河南省农业厅起草了《实施意见》,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深改组研究审议后,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1月10日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03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206亿亩,确保建成6369万亩、力争建成7420万亩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将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项目选址的重要条件;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促进新增建设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逐级落实全省“十三五”时期建设用地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占用建设用地面积下降22%的目标任务,大力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土地处置。

  《实施意见》明确,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建设用地单位必须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建立以县级平衡为主、市级调剂为辅、省级适度统筹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补充耕地统筹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推进省市县各级涉农资金整合,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鼓励各地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严格对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考核,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杨彬)

[责任编辑:吴梓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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