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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全力以赴戰「疫」千方百計保供 哄抬物價者重罰

2022-04-28
来源:香港商報網
    當前,丹東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期。
 
    記者了解到,疫情發生後,丹東迅速啟動價格預警機制,並統籌協調保供穩價工作。與此同時,丹東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根據通知要求,各司其職,分兵把口,迅速開展工作,丹東市發展改革委充分發揮牽頭作用,調度重要民生商品的供應情況。
 
    據丹東發佈官網消息,丹東市保供專班從全市生活必需品保供企業中優選11家輻射面大、配送能力強、防控措施到位的糧油企業、連鎖商超、物流配送企業、藥品企業等作為首批重點生活必需品保供單位。下一步,還將陸續擴大保供企業範圍,全力保民生、保生產運行,保特種需求。
 
    哄抬價格行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
 
    丹東市市場監管局相關領導表示,疫情防控期間,丹東市場監管部門將嚴厲打擊哄抬價格行為,對經營者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丹東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市民,發現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可及時撥打市民熱線12315或12345投訴舉報。
 
    哄抬價格適用商品範圍包括:日常生活所需的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防護和防疫用品;與基本民生商品及防疫物資有關的運輸服務、交易平台配送服務、攤位租金、交易手續費等;生產商品所需的相關原輔材料。
 

    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相關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穩定,維護市民的合法權益,丹東市市場監管局提醒相關經營者:疫情防控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線上、線下所有交易渠道銷售的相關商品和服務,超過以下規定進銷差價率的,屬於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一是進銷差價率超過經營者所在地區疫情開始之日前7天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證據的同一商品或者同類商品最高進銷差價率的;二是經營者所在地區在疫情開始之日前7天內,未實際銷售過同一商品、同類商品或者實際銷售情況無法查證的,進銷差價率參考同時期該經營者周邊(或者同類)市場同一商品或者同類商品至少3個經營者的平均進銷差價率,進行合理確定。(王藝橋) 

 

[责任编辑:万思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