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亿元北京房产首拍流标 司法网拍标王下次可降20%-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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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亿元北京房产首拍流标 司法网拍标王下次可降20%

2019-10-24
来源:上游新闻

   之前遭遇撤拍风波,如今首拍流标,司法网拍房产标王还需再次处置。

  10月23日,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获悉,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1日10时至2019年10月22日10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6号、317号、318号、319号楼195套房产进行拍卖,起拍价1257410.011386万元,这是司法网络拍卖第二高金额标的,也创下了房产司法网络拍卖最高金额纪录。

  同时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94套房产、1602个车位、政泉花园E栋部分房屋以及F栋部分房屋进行整体拍卖,起拍价461373.241069万元。

  这样,两个标的起拍价合计达到171.8783亿元。最终,拍卖结果显示,两个标的,均因无人缴纳保证金入场,第一次拍卖流标。

  业内人士指出,按照规则,第二次拍卖可降价20%,即约34.83亿元,第一项起拍价可降到约100.59亿元,第二项起拍价约36.91亿元,合计约137.05亿元。

  无人缴纳保证金入场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获悉,两项房产标的首次起拍价均为参考价8折。

  公告显示,第一个标的中,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6号、317号、318号、319号195套房产,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登记状态为初始登记,317号楼地下有34套房产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尚未登记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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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标的拍卖为现状拍卖,参考价为157.1762514233亿元,起拍价125.7410011386亿元,相当于参考价的8折。买家进场,需缴纳保证25亿元。

  第二个标的包括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01号、302号、303号、304号、306号、308号、309号、310号、311号94套房产,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登记状态为初始登记,房屋用途包含住宅、商业,其中47套有租赁(截至2019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50幢、351幢地下1602个车位未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初始登记,该1602个车位全部租赁,承租人为物业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居住区东南部地区政泉花园E栋楼(不包含3号1层101、3号2层201、3号3层301、3号4层401),房屋用途为商业,未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初始登记;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居住区东南部地区政泉花园F栋楼(不包含2层205)房屋用途为商业,有租赁,未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第二个标的参考价57.6716551336亿元,起拍价46.1373241069亿元,相当于参考价8折,买家需缴纳保证金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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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在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2日的拍卖会上,两项房产标的均无人缴纳保证金入场,宣告流标。

  之前曾遭遇撤拍风波

  重庆瑞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按照司法网络拍卖规则,这些房产标的第二次拍卖最高可降价20%,即约34.83亿元。

  这样,第一项房产标的起拍价最高可降到约100.59亿元,仍为司法网络拍卖房产标王,第二项房产标的起拍价最高可降到约36.91亿元,合计约137.05亿元。

  如果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标,下一步就进入司法变卖阶段。

  法院通常就会在该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标的进行变卖。不同于司法拍卖的竞价周期为48小时,变卖期则会长达60天,但变卖期间,有竞买人出价,变卖期会立即缩短为24小时竞价周期。必须注意的是,参与变卖需交纳变卖价全款,而变卖价则是二拍的起拍价。

  这样,由于是缴纳全款,对买家要求更高,成交的难度更大。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获悉,这两项房产标的拍卖之前就不太顺利,挂网后都曾经撤回,因为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第一项标的原为200套房产,撤回后重新拍卖,改为195套房产,起拍金额也有所减少,从1262298.773306万元,变为1257410.011386万元,

  第二项标的也如此,撤回后重新拍卖,起拍金额从也有所减少,从462800.087163万元,变为461373.241069万元。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获悉,司法网络拍卖金额最高标的纪录为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拍卖创造,2018年1月30日到31日,潭衡西高速公路起点湘潭塔岭互通至终点衡阳铁市互通段高速公路收费权第一次拍卖,当时起拍价为132.8亿元,但流标。

  该标的最终于当年3月17日第二次拍卖,以起拍价106.24亿元成交。

[责任编辑: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