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香港高院某些法官不要助紂為虐-香港商報

央視:香港高院某些法官不要助紂為虐

2019-11-20
來源:央視新聞

資料圖

  11月18日,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庭竟然裁定《香港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部分條款不符合基本法。消息一經披露,香港社會大為震驚!人們不禁要問,香港高等法院某些法官的這一裁定,到底是想“止暴制亂”,還是想縱暴添亂?

  在當前黑色恐怖升級,香港市民人人自危的時刻,香港高等法院某些法官的這一助紂為虐的行為到底為了什麼目的?

  人們知道,此案源于香港特區有24名反對派議員申請復核《禁止蒙面規例》“違憲”。一些議員更是號稱香港的政治架構是“三權分立”的,高等法院有權這麼判。但只要懂得《基本法》基本知識的人一看就清楚,如此說法簡直是信口雌黃,完全站不住腳。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香港同胞從此享受到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高度民主,但香港政治體制根本不是三權分立,而是中央政府直轄下的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眾所周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一起,構成香港的憲制基礎。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對此已經說得非常明白,根據香港基本法第8條的規定,包括《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在內的香港原有法律,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作出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處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決定》,已經將《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采用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因此,該條例是符合香港基本法的。林鄭月娥行政長官、特區政府完全有權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推出“禁蒙面法”!

  香港一些唯恐天下不亂的人,打着如意算盤,試圖通過鑽各種空子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最後只能被卡在死路上。我們奉勸香港高等法院某些法官,請丟掉幻想,遵循職業精神,規規矩矩依法辦事,不要助紂為虐、成為搞亂香港的千古罪人。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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