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派上演闹剧 提弹劾特首议案 立会否决-香港商报

反对派上演闹剧 提弹劾特首议案 立会否决

2019-12-06
来源:香港商报

林鄭月娥 資料圖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林駿強報道:立法會大會昨日續會,繼續討論由前日起辯論、要求彈劾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議案。議案昨晚最終被否決。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回應時表示,與彈劾相關的《基本法》條文,不應被人用作政治操作及工具,強調特首沒有瀆職及違法,並呼籲各界要以對話取代對立,更提醒反對派要開宗明義地與暴力割席。民建聯、經民聯等多位建制派議員昨日明確表明反對動議。民建聯主席李慧琼直言,香港目前正面對最艱難的時刻,如貿然彈劾行政長官,會造成社會動蕩。

  張建宗指不應政治操作

  公民黨議員楊岳橋代表25位反對派議員,於立法會提出要求彈劾行政長官的議案。立法會大會前日(4日)起討論議案,昨日續會時繼續討論,共30多位不同黨派議員發言。直至昨晚約7時,議案付諸表決,在地方選區組別獲得16票贊成,14票反對;於功能團體組別獲得10票贊成,22票反對。議案未能在兩個組別同時獲得過半數贊成,因此被否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隨即宣布,由於議案被否決,不能啟動彈劾程序。

张建宗 资料图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回應稱,特區政府在2月提出修例,目的是改善法律漏洞,並不是將疑犯送往內地。有關修例工作已經停止,特首及保安局局長已就事件致歉,這是負責任的行為。他又批評,暴徒不斷升級的暴力令執法人員、記者受傷,道路隧道不時被堵塞,交通設施被大規模破壞,校園被佔據。還有蒙面暴徒向列車投擲磚頭、木板,又火燒商場,而暴徒投擲汽油彈司空見慣,全港多區受到違法暴動深深影響。這些違法行為不能接受,明顯與反對條例沒有半點關係,而是有預謀、有部署破壞香港治安和公共秩序。

  張建宗表示,與議案相關的《基本法》條文是非常嚴肅,不應用作政治操作、政治工具,強調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沒有瀆職、違法。他說對5個多月來的情況感到痛心,又說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並稱不應另設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他重申政府要遏止暴力、捍衛法治、恢復秩序。他呼籲各界要以對話取代對立,並寄語泛民要開宗明義地與暴力割席。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直言,如貿然彈劾行政長官會造成社會動蕩。 記者 崔俊良攝

  李慧琼致辭說,香港目前正面對最艱難的時刻,如貿然彈劾行政長官,將會造成社會動蕩。一旦彈劾成功,會為香港造成管治真空。民建聯另一議員蔣麗芸直斥反對派戾橫折曲,有關發言內容都是顛倒是非、生安白造,又質疑反對派沒有與暴力割席。

  葉劉淑儀:民主派搞事令香港永無寧日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出,行政長官推動修例確有不足之處,但現時有很多惡意分子,表面沒有 「大台」 ,實則有一個全球唱衰香港的運動,在全球賣廣告唱衰香港,如公民黨就在9月正式去信美國國會要求制裁香港。她認為,撕裂社會就是由泛暴派議員造成。

葉劉淑儀 資料圖

  葉劉淑儀指出,特區政府與內地進行司法互助是合憲,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內容,亦較1998年港府與中央政府商討的內容大有進步,因此她絕不認為推動修例是一件錯事,亦不認同是惡法,批評民主派惡意宣傳,唱衰香港。她質疑,民主派日日搞事,令香港永無寧日,借暴力奪取議席,以達致在香港執政的目標。

  陳健波批反對派政治騷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致辭時,斥責反對派為了撈取政治本錢,將責任推卸到政府及警方,煽動暴力行為可恥。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稱,在連月的示威中,惡意分子聲稱沒大台,但背後其實有「精密設計」,更斥反對派支持違法分子,才是撕裂社會。

  保險界議員陳健波狠批反對派的動議是倒果為因、顛倒是非及蒙蔽市民。他又說,反對派不時宣傳半真半假的文宣,實在是立心不良,唯恐天下不亂。他明言,反對派的議案只是「政治騷」,絕對不會支持。

        【知多啲】弹劾程序

  根据《香港基本法》,立法会议员可以向立法会动议举行不信任动议或弹劾的投票,要求行政长官离职,再报请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决定是否免职。当中动议的原因各有不同,但都与当时的社会状况和政府与市民的关系有一定关系。比对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的「民情指数」,当立法会动议不信任或弹劾时,都是指数处于低位的时候。因此,「弹劾特首」也是反映香港人对现状不满的一个指标。另外对比弹劾特首的议案,提出及通过不信任动议的门槛相对较低。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7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 ) 如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进行调查,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调查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弹劾五部曲如下:

  1、由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即70名议员中的18位)联合动议调查议案,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

  2、经立法会分组点票表决通过后(即须同时获得地区直选及功能界别分组的在席议员过半数赞成),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3、调查委员会决定是否有充足证据构成指控

  4、由立法会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表决通过弹劾议案

  5、呈交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作最后决定

[责任编辑:郭玉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