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以暴徒後盾自居的“612基金會”日前在臉書發帖聲稱,一宗暴動案需至少180萬港元律師費,基金很快用完,基金會叫向其求助的暴徒先申請官方法律援助。《大公報》稱,此舉又引發暴力分子內訌,有曾經捐款給基金會的暴徒痛批該基金會假人道,質問基金會“籌款要幹嘛呢”?
據報道,“612基金會”成立之初,標榜為所謂“抗爭者”提供支援,包括法律、醫療及心理等,短短幾個月賺個盆滿缽滿。其後基金會被曝亂用捐款資助暴徒搞政治,又用高昂的行政費養自己隊友。報道稱,所謂的“法律支援”也存在貓膩,例如律師被指“揀客”,還有所謂“抗爭者”自爆遭基金冷待。
《大公報》曾爆料,一名被控暴動罪的女暴徒稱,因法律援助所限被要求換律師,然而當自己向“612基金會”求助時,卻被一口拒絕。有暴徒對此感到不滿,稱“我們在前面沖的時候,基金會在後面賺錢,我們捐那么多錢,難道是讓你選case做的嗎?”
另外,涉嫌參與香港理工大學暴亂而被控暴動罪的反對派人士鄭錦滿也公開炮轟,稱“前線‘手足’”無償付出,律師反而要收足費用,質疑“不是‘義務律師’嗎?”《大公報》還稱,有曾經捐款的暴徒也問基金會“籌款要幹嘛呢”,質疑其中有不可告人的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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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會”一直被批資訊不透明、支出不合理、受理手續繁瑣。有港媒報道,截至10月31日,“612基金會”共有約9200萬元收入,而截至12月初,基金尚餘6000多萬元。但有律師表示,部分涉6月的反修例訴訟律師費用,該基金會還未支付。
“612基金會”在臉書貼出圖片,叫求助暴徒申請官方法律援助
港媒此前報道稱,12月10日,香港反對派政黨民主黨中委梁翊婷也在臉書發帖炮轟該基金會賬目混亂、在被捕個案中“揀客接”。
隨後,“612基金會”發文聲稱會“確保支援被告在整個法律程序都能得到律師代表的權利”雲雲,但對於“揀客”的指控並未作出回應。
有暴徒在臉書留言質疑“這算什么解釋?”並稱自己對“612基金會”的行為感到心寒。還有人稱,“從不公開情況,已對612基金會失去信心。”“捐錢給你們是我做的最錯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