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整治金融 止亂象化解風險-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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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整治金融 止亂象化解風險

2020-01-10
来源:香港商报

  文/學研社成員 吳桐山

  新年前兩天,內地金融業的一件大事,就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並將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新證券法的修訂大大提高了中國證券市場的有效防控市場風險能力,不但可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的質素,還將更好地維護及保障好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重點治亂,新證券法還大幅提高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最高罰款可達人民幣1000萬元,這顯著提高了對欺詐行為的違法違規成本,包括了信息披露違法。

  維護投資權益 提高欺詐成本

  按中央部署,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對愈見惡劣的國際金融環境,監管部門日益充分認識到,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要在殘酷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如何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已成為中央全力推動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證券法的出台,預示作為國家金融支柱之一的證券業止亂改革已大步向前躍進,但包括銀行及保險業的整治又如何呢?從2018年中央高瞻遠矚宣布成立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始,相關整治已陸續展開,惟民間要求加快撥亂反正的呼聲仍不絕於耳。

  眾所周知,大型國有金融企業由國家監督組建,受國家政策監管及維護,已成為國家金融業的定海神針。惟在一些中小民營金融企業方面,特別是在2000年初的民間保險企業組建潮中,越來越多的產業資本極力尋找機會進入現金流豐盈而持續的保險業。各路資本中,不少視保險公司為自家企業的融資平台或「提款機」,無視負有保證保戶償付義務,在不同屬性的業務之間騰挪資產,極易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根據公開信息,單單2019年上半年,內地保險公司獲准發行資本補充債的金額超過500億元,已經超過了2018年的全年。當中幾經改名的君康人壽正是該等亂象成籮,雖經數度對簿公堂卻遲遲仍未能撥亂反正的典型,其剪不斷理還亂的股權紛爭,包括股份代持爭議、大股東使用非自有資金增資和收購股份等亂象,也已成為很多民營資本系保險企業的通病,這勢將令行業的系統性金融風險顯著增加,危及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進而直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曾經作為君康人壽代持方,並最後捲入無止境股權糾紛的福建偉傑投資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股金是用他公司名義投入的,但由於股權管理混亂,雖被法院判為得直方,而投入的股金也未能最終退還給出資方,這種判法將給代持方帶來極大煩惱和法律風險,也為國家整治保險業股權亂象及解開保險業股權風險的整治工作造成更大的障礙!

  中國銀保監應以此為契機,掀起針對保險行業股份代持、資金來源、資金運用、公司治理等各種亂象的整治風暴,違規的該罰就罰,該法辦的法辦,以便更好地推動保險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證券行業的改革號角已全面吹響,針對內地保險業,特別是民營中小型保險企業亂象的整治風暴還會遠嗎?

[责任编辑:郭玉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