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
要數預算案的最大焦點,肯定是全民派錢1萬元;至於第二焦點,對黃絲來說,則恐是警務處的預算增加9%,並增聘約2500名人手。
眾所周知,「仇警」成為去年修例風波後期的一種發洩手段,甚而較修例本身更能刺激暴徒情緒。平情而論,警員執法維持治安,將違法暴力分子繩之於法,無疑合法合理合情;不過,看在暴徒眼裏,則視警員為抗爭路上的敵人,是站在自己對立面的阻力。隨着雙方交鋒加劇,暴徒更對警員恨之入骨,不單會用汽油彈等瞄準攻擊,有人還以致命手段企圖謀殺警員。於此基礎上,尤其當禮崩樂壞之際,抹黑警方之舉既是無日無之,時至今日,一切滿足警方工作需要之舉也注定遭到暴徒及黃絲的反對。
治安壞開支增舉世皆然
然而,一個地方的治安風險增加,治安開支同步向上誠屬理所當然、舉世皆然。這是一個非常客觀、非常直接的因果關係。試問除政府外,難道私人市場沒有增加保安開支?由增聘保安員駐守,到加強防事如圍欄等以免再遭暴徒破壞,舉目所見各界均增加保安開支。可以說,政府只是緊隨大家腳步罷了!
沒有暴徒,就沒有催淚彈,相信過去幾月社會已弄清楚這個因果關係;同一道理,當一個地方的違法者減少,公共財政才有條件收縮警務開支,繼而把公帑花在其他教育、醫療、福利等範疇之上。非常遺憾,正正由於暴徒肆虐,本港犯罪率本來持續向下,近期卻不幸地掉頭回升,以致不得不投放更多資源到警隊之上。再以私人市場為例,若社會搶劫風險不高,商舖自然毋須花大錢聘警衛;但如索馬里般海盜猖獗,商船便甚至要自行武裝,更莫說保險成本也水漲船高。換言之,違法風氣愈盛行,保安成本自然愈高,這是簡單不過的因果定律。
進一步言,在一些扒手處處的地方,旅客逛街不單提心吊擔,以至不少潛在旅客都因此卻步;去年下半年香港一大窘態,正是不少市民擔心暴徒肆虐,因而減少外出消費又或提早回家避險。也就是說,治安指數的下降,還會打擊旅遊消費意欲,損及一個地方的正常經濟發展。如何是好?出路當然是重新提高治安水平,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強投入了。
重新提高治安水平
說到底,黃絲與其非議警務預算增加,不如反思香港治安風險為何推高。諷刺的是,有人居然無視箇中因果關係,彷彿只懂一味批評別人、絲毫沒有半點自省之意──的確,批評是最容易的,撒野同樣很容易,但如何把事情弄好,如何將治安搞好?過去,暴徒已令香港經濟社會白白承受了非常沉重的代價;警務預算增加,份屬收拾暴徒所製爛攤子的其中一項開支而已。
只能夠說,若然沒有暴徒的因,兼而暴徒不再為香港添煩添亂,則警務開支自無太大增加必要。所以,要談縮減警務開支嗎?鑰匙其實握在大家自己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