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炸彈男子 申請保釋被拒-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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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藏炸彈男子 申請保釋被拒

202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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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訊】涉及旺角「水喉通炸彈案」的補習男教師,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他昨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辯方提出電子監控的保釋條件,法官黃崇厚聽取陳詞後,以平衡公眾利益及被告的個人權益為由,拒絕其申請。被告須還柙至4月6日。

法官籲研電子監控可否助保釋

處理保釋事宜後,黃官提到處理保釋條件時,要考慮其效用、可行性、相關顧慮等,不會只聽取律師陳詞及以常理常識判斷。同時建議政府在可能的範圍內盡快作研究,考慮電子監控是否適用於保釋事宜。

21歲的被告黃棨騫,控罪指他於本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的一個?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喉管炸彈及火柴頭。

黃官於本年初處理一宗餐廳經理疑襲警「搶犯」的保釋申請時,在庭上開腔向政府及相關人士建議,考慮引入電子監控獲保釋人士,以平衡公眾及被告的個人利益。他其後於2月中旬批出上水吳屋村爆炸品案的男戶主保釋,當時要求男戶主須在家中裝上閉路電視,供警方監控。之後下級法院參考其做法,陸續批准類似修例案的保釋申請。

惟本月初,法官李素蘭拒批屯門測試遙控土製炸彈案3名男被告的保釋申請,更形容以電子監控獲保釋人士屬史無前例,因當中牽涉私隱、實際操作問題及不能防止被告棄保潛逃等問題,不建議提出類似保釋條件。

[责任编辑:董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