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教授、海峽兩岸學術文化交流協會副理事長 潘錫堂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日前主張修改《健康保險法》,增訂「黃安條款」,以防止台灣的健保資源被濫用。所謂「黃安條款」,是指每年在台灣居住不滿半年,在海外有高所得、在島內卻未繳稅的人,應改列為健保的「第七類」,未來每月應繳保費將從新台幣749元增為12000元。基進黨立委陳柏惟也將提案修法,包括嚴格限制資格及提高保費,尤其針對第六類保險對象(大陸配偶、依親等)。對此,「閣揆」蘇貞昌呼應說,台灣健保受到世界誇讚,一定不能讓它倒。問題是,連林俊憲都坦承修法「就是針對黃安」,更凸顯此項修法主張形同兒戲、漏洞百出。
不應增訂「黃安條款」
台方之《健保法》號稱「量能付費」,但因它是「社會保險」而不是「商業醫療保險」,實在不應該以任何似是而非的理由或藉口來調高成鉅額的保費。林俊憲坦承他是針對黃安而來,顯然深具針對性,有意藉新冠肺炎疫情挑起「反中」「仇中」情緒,堪稱台灣2020選舉期間「反中」「仇中」民粹之延續。然而,蘇貞昌卻附和林俊憲之修法提案,起了很壞的帶頭呼應效果。更要不得的是,陳柏惟也將加碼提案修法,尤其針對陸配依親,限制不讓他們納健保,堪稱充滿針對性、歧視性、意識形態的掛帥,更是赤裸裸地體現「反中」「仇中」情緒,嚴重違反人道精神,更不符合綠營經常標榜的人權,可謂全然言行不一。
藝人黃安讓某些人反感,主因是他心懷統一之念而屢發議論,故引發部分人士的不滿。儘管台灣的全民健保財務也確須大力改革,但把黃安視為改革健保的切入點,將淪為立足意識形態,藉機發洩、滿足某種特殊情緒的成見,完全無助於解決健保的虧損問題。根據林俊憲所倡議的「第七類」標準,雖可納入他所仇恨的黃安,顯然僅憑民粹,卻波及更多的無辜者。公平客觀而論,既不能因黃安言論之不符期待就施予懲罰,更不能因人設事,為了懲罰他一個人,就讓其他人同遭池魚之殃。
顯然「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林俊憲主張提案修《健保法》,主要是藉議題操作,滿足「反中」「仇中」之民粹,但端出來的卻是欠缺深思的限制條件,例如所謂在台沒有繳稅紀錄,要以回溯多少年為限?許多早年曾在台灣工作納稅,後因工作外移或退休後移居海外的民眾,他們多認同台灣為其家鄉,卻將遭到民進黨當局的懲罰。尤其,所謂「在台居住不滿半年」,條件太籠統,許多人是因為工作需要而派至海外,他們仍盡心盡力撫養在台家屬,也依規定繳納健保費。
莫操縱「反中」「仇中」情緒
再進一步言,依照林俊憲此一修法,無論原因為何,不僅是到大陸經商、工作、就學的台灣民眾,包括美國、加拿大、日本、歐洲、澳洲等國的海外台胞都可能適用,這些高達數十萬的人很多並不像黃安那麼有錢,如此公平嗎?台灣的健保虧損其來有自,若以靠重罰「黃安們」的這點錢,就想彌補健保黑洞,豈非以石補天。其實,林俊憲提案修法拋出「黃安條款」,說穿了根本就是「殺雞警猴」,任何人膽敢在海外發表「不當」言論,就可視同為黃安一流,至少要在經濟上施予制裁。可見林俊憲在疫情期間,針對黃安提案修法,真正的目的不排除是在限制言論自由,並強化目前已淪為民粹的「反中」「仇中」情緒罷了。
至於陳柏惟立委表示,「2300萬人繳的保費,給14億人用」,更是「反中」反至不知所云。大陸人士要享台灣健保,必先取得居留權,如果是依親也有名額限制,同時必須居留滿6個月才符合申請條件;這些能使用到健保的大陸人士,大多是已領有居留證、正等待領取台籍身份證的陸配。而大陸人士使用健保,一年約新台幣7.23億元,佔支出的千分之一,這些人也繳了7.19億元保費,可見收入與支出接近相互平衡,並不會增加台灣健保財務的負擔。
總之,要改革台灣健保的缺失,應找到更合理的「醫療自費比例」,用以尋求民眾健康與健保財務之間的平衡點,而不應把一竿子人全部都打成「黃安們」或限縮陸配及其子女的健保權益,讓民眾向他們發洩「反中」「仇中」情緒。其實,用認同來限制健保權益,依法無據。林俊憲與陳柏惟兩位立委看似要提案修《健保法》,說穿了只是在談族群,操弄政治認同而已,讓人質疑是在拿健保當作族群清洗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