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前高層涉貪915萬-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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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前高層涉貪915萬

2020-03-26
来源:香港商报

   疑與上市顧問助不合格公司上市

  港交所前高層涉貪915萬

  【香港商報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前聯席主管及一上市顧問,涉嫌在3年前互相收受200萬元以協助數間不合格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請。前聯席主管亦涉嫌對港交所隱瞞上市顧問向其妻子轉帳915萬元一事。兩人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共3罪,昨被帶往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6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並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審理。兩人同獲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候訊,期間不得離港、須住在報稱地址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楊金隆為前IPO審查組聯席主管

  兩名被告前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IPO)審查組前聯席主管楊金隆(43歲)被控兩罪,即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以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楊負責審閱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以確保申請符合《上市規則》及《公司條例》的要求,亦會在提交該等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予上市委員會或創業板上市審批小組審議前,同意有關批准或拒絕的建議;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的60歲上市顧問林楚華,主要向有意提出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公司提供建議和協助。

  涉與顧問林楚華互相收受利益

  控罪指,楊金隆被控於2017年6月20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身為公職人員於履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而故意作出失當行為,當中包括有向港交所申報林楚華把合共915萬元的款項轉帳予其妻子、審閱多項林楚華參與的首次公開招股申請時沒有申報利益衝突情況、沒有避免參與該等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討論及決策過程。

  他另被控於2017年12月21日,無合理辯解而從上市顧問林楚華接受200萬元的款項,作為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申酉控股有限公司的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報酬。林楚華則被控於2017年12月21日,無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向楊金隆提供上述200萬元。

  港府維護港上市審批誠信

  政府發言人回應事件表示,香港作為一個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港交所的首次公開招股審批程序的誠信及公信力對本港聲譽至為重要,政府亦會對任何行賄或貪污的行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致力維護香港首次公開招股審批程序的誠信及穩妥性。港交所發言人則表示,繼續全力協助廉政公署對一名前僱員進行的調查工作,但政府及港交所均指案件現已進入刑事程序,故不會就本案作更多評論。

  楊金隆於2013年加入港交所,管理一個由70名員工組成的團隊,負責監管新上市公司的申請程式,包括被視為新上市公司的交易、發布指引、制訂IPO政策和審核招股說明書。他已辭職。在此之前,他是一位銀行家,在金融和銀行業工作超過15年,他從事過股票研究、銷售和自營交易。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