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公布,已審議2宗投訴個案,涉及廣播機構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的規定。其中一宗涉及去年11月20日在香港電台(港台)電視31及31A台播放的電視節目《左右紅藍綠》的投訴,通訊局認為有關節目的準確性、煽動仇恨、公平及個人意見節目中真實資料的投訴成立,並決定向港台發出嚴重警告,敦促港台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認為有關事件性質嚴重,港台必須就裁決盡快作出正面和負責任的回應,包括全面檢討其節目編輯和製作的機制,以確保同類錯誤不會再發生。
商經局發言人回應,尊重通訊局對港台投訴的裁決。通訊局在裁決中認為有關節目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守則)的多項條文,包括內容有失實歪曲、沒有自行查證事實和涉及仇恨言論。通訊局決定向港台發出嚴重警告,敦促它嚴格遵守守則。
對於香港電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被裁定違反守則,邱騰華認為有關事件性質嚴重,港台必須就裁決盡快作出正面和負責任的回應,包括全面檢討其節目編輯和製作的機制,以確保同類錯誤不會再發生。他強調,港台必須全面恪守《香港電台約章》、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並嚴格遵守通訊局的相關業務守則,以及確保達致應有的專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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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涉煽動仇恨遭嚴重警告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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