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郵包直寄鄧炳強 近距離可傷人 恐怖分子常用-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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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彈郵包直寄鄧炳強 近距離可傷人 恐怖分子常用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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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訊】記者區天海報道:灣仔警察總部接獲懷疑危險物品郵包。昨晨,一名職員收到一個收件人為警務處處長的郵包,發現郵包內傳出異味,因此通知爆炸品處理課人員處理,證實郵包藏有懷疑土製炸彈,相信在近距離可傷人,為全球恐怖主義分子常用裝置。事件中無人受傷,今次是本港首次有人寄爆炸品予警務處處長。警方不排除與本月7日警總收到的白色粉末信有關,予以嚴厲譴責,指行為極不負責任及罔顧他人安全,是公然挑戰執法機關。

裝置極不穩或傷無辜市民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吳穎詩表示,昨晨10時20分,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職員接獲一個郵包,收件人寫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職員當時嗅到有易燃物品氣味,未敢拆開,馬上通知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人員拆開郵包發現內有電池,並且冒煙,相信郵包內藏的是土製炸彈,其後順利將裝置停止運作,事件中無人受傷,檢走作進一步化驗爆炸品成分。

吳穎詩指出,今次是本港首次有人郵寄爆炸品予警務處處長,不排除與本月初在警總收到的白色粉末信有關。她說設計及寄出郵件的人,明顯地是有意圖令收信人及打開信件的人受傷,由於爆炸裝置極不穩定,在運送途中可能隨時爆炸,會傷及無辜市民,行為極不負責任,罔顧他人安全,是公然挑戰執法機關,警方予以嚴厲譴責,會繼續調查並展開追捕,絕不退縮。吳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53條,任何人非法及惡意藉任何爆炸品導致爆炸,一經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

首次有人寄爆炸品予一哥

警隊高級炸彈處理主任馬偉德表示,今次涉案的爆炸品與過往有別,該爆炸裝置是具有針對性,當收件人打開郵件後,裝置會在近距離爆炸,可以傷及眼睛、頭面和手部,附近1至3呎的人亦會波及受傷,是近年全球恐怖主義分子常用裝置。他又稱,正調查郵包內爆炸品是否與過往同類案件有關。

本月7日上午11時40分,灣仔警察總部職員拆信期間,發現一封信上寫上可疑字句,涉及恐嚇成分,信內更有白色可疑粉末,遂通知上峰。同袍接報到場,經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檢查後,相信該些粉末沒有危險成分。經初步調查將案件列作刑事恐嚇,人員檢走有關粉末作進一步檢驗。

本月有多處接獲恐嚇信

此外,本月接連發生恐嚇信事件,本月15日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社會福利署辦事處接獲懷疑恐嚇信件,當日下午職員拆信時發現信封內有可疑粉末,收信人為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林嘉泰,而信件中有23個利是封,並有信紙寫上14個人的姓名,全部均為社會知名人士,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檢查後相信沒有危險成分。本月9日上午9時許,旺角太子西洋菜北街430號警察體育遊樂會職員收到內有白色粉末的信件。本月6日在灣仔柯布連道《文匯報》舊辦公室,同樣收到相同信件,港島總區重案組人員正跟進調查。

[责任编辑:董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