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售尼古丁電子煙 旋風行動拘20 人-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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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售尼古丁電子煙 旋風行動拘20 人

2020-04-30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零售電子煙店舖暗中售賣含尼古丁成分產品,前日聯同衛生署採取代號「旋風」聯合行動,到全港多區展開打擊非法售賣另類吸煙產品的店舖,共拘捕20人,檢獲5萬件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市價約238萬元。海關提醒市民,如購買相關產品亦屬管有物品,同屬違法。

  海關私油及一般調查組指揮官黃惜忻表示,海關及衛生署早前同接獲舉報,得悉在多區市面有零售吸煙產品的店舖,表面售賣合法吸食工具及配件,但暗中出售含尼古丁成分產品,當中有部分產品沒有標籤,但實際含有尼古丁成分。

  搜查多區店舖檢值238萬貨

  經深入調查後,海關在前日聯同衛生署展開代號「旋風」聯合行動,動員逾百人分別巡查觀塘、旺角、深水、荃灣、元朗及灣仔等多處地點店舖,發現其中有15間涉嫌違規。行動中共拘捕20人(20至41歲),包括零售店東主及售貨員;檢獲5萬件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市價約238萬元。

  黃惜忻續稱,今次檢獲的「煙彈」每個售價約30至40元,吸食工具介乎200至400元不等,現正追查貨品的生產地,檢獲的煙油將會送往政府化驗所檢驗。他稱,近年電子煙及加熱煙開始在港流行,但勸喻市民切勿購買非法吸煙產品,市民如購買相關產品亦屬管有該物品,同屬違法。如市民發現有店舖違規,可向海關舉報。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若電子煙含尼古丁成分會被列為第1部毒藥,只有持牌藥商,包括「持牌批發商」和「獲授權毒藥銷售商」才可合法管有或銷售,否則屬違法,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2年。

[责任编辑: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