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學生涉中大暴動昨提控-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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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生涉中大暴動昨提控

2020-05-08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去年11月,示威者在中文大學2號橋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多人被捕。3男1女涉事學生在半年後終遭檢控,罪名包括暴動、違反《禁止蒙面規例》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另外,2名學生亦涉於同日在沙田以雜物堵路,各被控1項公眾阻礙罪。6名學生昨日到沙田裁判法院應訊,包括3名中大生、1名理大生及1名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3案將分別押後至5月下旬至6月中旬,其間6人均獲准保釋。

  中大暴動案4名被告為21歲中大計量金融系4年級生陳起行、24歲理大測量系2年級生李俊皓、18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應用科學系1年級生張俊浩及23歲中大中國語文及教育系6年級生鄧希雯。

  4人同被控在去年11月12日,在中大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與黃亭陶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據知,該名黃姓女子已在警方擔保期間棄保潛逃。陳、張及鄧另各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護目鏡及防毒面具蒙面;張則再被控管有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押後至5月29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案件將在區域法院處理。各人准以現金5000元至1萬元擔保外出,其間不准離港、須居住在報稱地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2至3次。

  黃大仙暴動17被告應訊

  此外,去年國慶日多區爆發示威衝突,15名男女涉在黃大仙參與暴動而被檢控。警方近日再落案起訴2名涉事男女,包括1名學生及1名銀行職員。案件合共17位被告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呈交新增控罪,其中7人被加控抗拒警務人員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共7罪。案件將押後至5月21日,轉介到區域法院進行答辯,其間各人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2名新增被告為24歲學生劉智峰及23歲銀行職員黃碧蓉,兩人被控在去年10月1日,與同案另外15名被告在黃大仙龍翔道一帶參與暴動。

  其中5名被告,包括28歲舞台劇演員郭小杰及4名年齡17至25歲的學生麥浩偉、張啟昌、何文謙及溫梓霖各被加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當中有人涉在警員追捕時越欄逃走,以及在被捕時激烈反抗。18歲學生方銘及21歲女文員王明佑則分別被加控在黃大仙龍翔道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鎚仔和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