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何时取消涨跌幅限制?专家:大势所趋,不过是时间问题-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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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何时取消涨跌幅限制?专家:大势所趋,不过是时间问题

2020-05-25
来源:凤凰网财经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马进表示,“股市涨跌幅限制阻碍了交易的正常进行,扰乱了市场运转,且更多是限制了股价上涨,而非限制下跌,建议取消”,观点一出即引发热议。其实,对于A股市场是否应该取消涨跌幅限制业界也早有讨论,为此凤凰网财经联系了相关证券分析专家,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凤凰网财经表示也非常赞成取消个股的涨跌幅限制,“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因为限制会导致股票交易不充分且容易被大机构大资金操纵股价,取消还能进一步促进沪深港三地市场一体化。具体操作来说,“基本没有任何技术障碍和制度障碍”,可以率先选择“大盘蓝筹股”作为试点的对象,将来再不断地扩维、扩面和扩容,最终实现所有个股涨跌幅限制全部取消。

  据中国新闻周刊5月24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马进表示,涨跌幅限制阻碍了交易的正常进行,形成了流动性干扰,降低了价格发现效率,扰乱了市场运转。从涨跌幅限制价格运动的实际情况来看,涨跌幅更多地是限制了股价上涨,而不是限制下跌。“总的来说,这个思路还是让市场主体发挥作用,不要过多地人为干预。”

  目前,内地证券市场的涨跌停板制度于1996年12月发布,其中规定,除上市首日,各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都不得超过10%,ST的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同时,当天买入的不能当天卖出,即“T+1”交易制度,该涨跌幅制度1996年12月16日正式实施,并一直沿用至今。

  此外,新股上市首日44%的涨停板限制,起源于2013年底启动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2019年1月12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3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表示,“新股第一天价格涨了44%,没有交易量,价格就是虚幻的不准确的价格,人为限制导致价格不合理,我个人觉得应该取消。”2020年4月27日,创业板刚刚宣布改革后,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与科创板规则相似。

  取消涨跌幅限制 促进沪深港三地市场一体化

  “取消是大势所趋,只不过是时间问题,也是内地市场投资者的一个共同的心愿。”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湖北省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董登新对凤凰网财经表示非常赞成取消个股的涨跌幅限制。

  董登新分析目前的涨跌幅限制导致了两个后果,第一是导致交易不充分,涨停板和跌停板的股票无法正常交易,最终使得股价严重扭曲;第二是容易被大机构大资金利用来操纵股价,可能会利用这个涨跌幅限制进行连续的拉涨停操作,或者是把某支股票打到跌停,使得散户没有办法买进,也没有办法卖出。

  因此董登新建议取消涨跌幅限制,除了能规避以上两种后果,还能促进实现沪深港三地市场的一体化,“自从沪港通、深港通开通之后,内地市场一直有声音在呼吁,在有些交易制度上,我们应该借鉴港交所的做法,其中也包括取消个股的涨跌幅限制。”董登新解释,“沪深港通的交易规则越相近,越有利于促进沪深港通市场的互联互通,因此建议A股不仅要取消个股的涨跌幅限制,还要实现T+0回转交易,并延长交易时间。”

  多谋宜缓不宜急 建议循序渐进推进

  “目前来看,取消涨跌停幅限制,基本没有任何技术障碍和制度障碍”,董登新表示,1996年之前,在市场还很不成熟的情况下,A股市场也推行过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制度,而现在市场的规模更大,包容性和韧性更强,取消个股的涨跌幅限制是水到渠成。如再引入“T+0”交易制度,能够使得交易更充分、更有效,同时也使得股价更均衡,也有利于打破股价操纵,有利于散户的参与。

  “稳妥起见,可以先选择‘大盘蓝筹股’作为试点的对象,比如中、农、中、建四大国有上市银行等,它们的总股本都在两千亿元以上,庄家和大机构大资金都不敢轻易去操纵股价,率先取消他们的个股涨跌幅限制作为试点,将来再不断地扩维、扩面和扩容,最终实现所有个股涨跌幅限制全部取消,这样改革的阻力也会更小。”

  另一位分析上市银行的专家,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对凤凰网财经表达了相似的忧虑,“不能一步到位,应该逐步放开,让市场有个心理过渡期,直至完全取消”。况玉清表示,A股主板也可以参考科创板和创业板制度,先把浮动限制放宽到20%,经过两到三年的过渡期,之后再完全取消。与此同时,继续努力推进注册制改革,同时加大市场操纵方面的执法惩处力度,因为一旦个股涨跌幅限制放开,操纵股价寻租获利空间也会更大。

[责任编辑:郑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