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湖北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继续审议民法典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省委书记、代表团团长应勇,省委副书记、省长、代表团副团长王晓东,代表团副团长王玲、黄楚平、王立山、王忠林、周洪宇分别参加审议。大会秘书处法案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张春贤在发言时说:
完全赞成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这一决定,是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利,十分必要、刻不容缓,有效回应了全国人民的迫切关注。由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有关法律,合情合理合法。从长远来看,这也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和依法治港的具体体现,不仅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也有利于维护香港根本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保障广大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是实现香港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郝明金在发言时说:
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彰显了中央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的坚定决心,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全国人大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符合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人民福祉,必将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必将对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个重大问题上,我们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支持和拥护全国人大作出相关决定,支持和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进行相关立法,用法律堵塞影响国家安全的“漏洞”,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屏障。
应勇在发言时说:
完全赞成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这是中央的权力,也是中央的责任,更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落实中央管治权的重大行动;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法治的重要基石;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治本之策;是符合宪法和基本法规定、深得党心民心的正确决策。
要深刻认识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审议好、表决好决定草案的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鄂港交流合作,支持香港繁荣稳定发展。
王晓东在发言时说: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非常重要,刻不容缓,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这是把牢国家安全战略主动权的果断之举,有力震慑反华乱港势力的亮剑之举,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英明之举,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关键之举,具有坚实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重大的战略意义、深远的历史意义。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坚定决心,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民族前途命运负责的勇毅担当,驾驭复杂局面、破解复杂难题的非凡智慧,健全法律制度、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战略远见。
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担当好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