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擬將亞太總部遷港 前提須汽車共乘合法化-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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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擬將亞太總部遷港 前提須汽車共乘合法化

2020-05-27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鄺偉軒報道:近年有Uber司機因非法載客取酬而被判罰款,變相扼殺行業發展,Uber香港區總經理鍾志霆表示,香港在監管汽車共乘服務方面,一直處於停滯狀態,認為政府是時候研究立法規管汽車共乘。

  Uber計劃把亞太區總部由新加坡遷至香港。鍾志霆指出,Uber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的前提,是港府立法規管汽車共乘服務,而法規的穩定性,將成為會否落實上述決定的關鍵。

  鍾志霆又指,雖然曾就規管汽車共乘與港府溝通及提交建議,但對方沒有實質進展及回覆。鍾志霆稱,香港在汽車共乘服務監管方面一直停滯,導致公司在香港的投資,未能追上悉尼、紐約及新德里等國際城市;期望可與港府再次展開對話,落實立法規管相關服務。

  若在港設總部會增聘人手

  他期望,想藉香港打造成Uber亞太地區營運中心,服務台灣、日本及韓國等市場,而是次在港設立地區總部的計劃,將會增聘多位包括法務、營銷與技術等團隊。

  鍾志霆表示,期望藉是次計劃,與港府共同推動香港經濟復蘇,為香港帶來投資及就業機會。對於Uber計劃在全球大規模裁員,其中印度分部裁減四分一人手,鍾志霆承認,作出上述決定,主要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但目前業務已逐步恢復;香港業務發展良好,對在香港的發展前景仍然樂觀。

[责任编辑: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