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志」3成員擾公聽會表證成立-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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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3成員擾公聽會表證成立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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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訊】「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於去年3月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公聽會中,離座衝向主席及官員座位前展示標語,遭多名保安帶走,期間何涉推跌1名男保安。3人事後被律政司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票控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何另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案件昨日被裁定表證成立,將於今日結案陳詞。

1人被控普通襲擊

控方傳召當天當值的立法會保安許耀德、關偉強及林惠玲作供。3人分別供稱,事發當天鄭家朗(20歲)發言完畢後,隨即拿出用擴音器播放國歌,何秀儀(21歲)及吳嘉兒(21歲)則戴起面具及手持示威標語,3人一同衝向主席及官員座位。期間何秀儀及鄭家朗曾大聲叫喊,吳嘉兒則曾向官員方向拋擲紙張。3名保安見狀立即上前阻止,並請3人離開會議廳。聲稱受襲的許耀德指出,當日他上前阻止何秀儀衝向主席台,卻遭對方用左肩猛力撞向他的左肩,令他失平衡跌倒。

何官昨引案例指,方國珊於2014年因在立法會公眾席上叫口號及展示標語,被裁定罪成。辯方大狀爭議本案3名被告為應邀出席代表,席間離位展示標語屬行使基本示威權利,與方國珊案有明顯分別。

[责任编辑:董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