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男女涉製造或管有炸藥-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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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男女涉製造或管有炸藥

2020-06-09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警方根據線報,得悉過去半年有人在網上購買化學物品原材料,懷疑用作製造爆炸物品,昨日展開行動在灣仔區拘捕一對男女,檢獲一批化學物品、4支仿製手槍等證物,正調查是否與過去示威活動有關。警方表示,非常關注青少年犯罪案件,不排除年輕人受人煽動犯案,呼籲家長應多加留意子女,避免誤墮法網。

  海外網購可製炸彈化學品

  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警司鄒祥有昨日表示,根據線報,在去年11月至本年4月期間,有人多次在海外網站購入化學物品原材料,該批材料可製造爆炸物品。警方經調查後,鎖定目標人物,至昨晨到灣仔2個單位,先後拘捕一對男女,並在單位內檢獲一批化學物品、4支仿製手槍、旗幟、手機和電腦等證物。被捕男子(16歲)及女子(52歲),為親戚關係,涉嫌「製造或管有炸藥」罪名,現正被警方通宵扣查。

  鄒祥有續稱,網上容易找到製造炸藥的資料,但他提醒製造和管有炸藥均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5條「製造或管有炸藥」,任何人製造爆炸品,或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屬於爆炸品的任何物品(不論他是否知道該物品屬爆炸品),除非具合法目的,否則相關行為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監禁14年。

  爆炸品處理課行動部炸彈處理主任李展超表示,今次檢獲的化學物品包括丙酮、強酸、雙氧水和氧化劑,以及實驗室溶劑和玻璃器皿等,可製造不同類型的爆炸品,包括炸藥和具煙火效果的物品。他提醒該批化學物品屬不穩定性,在製造過程容量引起火警,對自身和鄰居均造成危險。

[责任编辑: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