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倒計時-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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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倒計時

2020-06-15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芳 盛芳齡 通訊員岳瑞軒  個人所得稅關乎每個人的「錢袋子」,6月30日,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即將截止,剩餘時間已不足15天!年度彙算簡單來說,就是「合并全年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的收入,按年計算稅款,多退少補」,目前廣東地區已有超過800萬人辦理了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申報。
 
  由於今年是首次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有困惑在所難免。專項附加扣除我不填行不行,有影響嗎?個稅APP顯示我要補稅,假裝不知道然後不申報,有什麼後果嗎?我虛報數據多申請一些退稅可以嗎?今天我們就來盤點一下這些問題。
 
  逾期申報不划算!
 
  如果您是屬於需要退稅的人群,卻因為各種原因最終沒有申請,您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您很有可能會損失一筆錢!
 
  如果您登錄個稅APP申報時產生應補稅額,發現自己需要補稅,請您千萬不要置之不理或採取鴕鳥心態把APP「一卸了之」。除了豁免補稅人群(年度彙算需補稅的,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對於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彙算補稅是您的義務!
 
  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換言之,如果您需要補稅,6月30日是最後補繳期限!否則,將面臨罰款,還要按日加收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應填盡填享優惠!
 
  中山市某企業諮詢有限公司的葉先生2019年只有一處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收入接近12000元,全年已預繳個稅1700餘元。在稅務機關到公司進行點對點輔導的時候,他決定自行在個稅APP上申報。申報過程中,他發現自己去年未填報住房貸款利息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補填填到「產權證明」這一項時,葉先生覺得有些麻煩了,住房貸款合同不在手邊,填了之後應該也少不了多少稅,「要不別報了吧?」他向稅務人員表達了想要放棄申報的念頭。稅務人員看到葉先生2019年應納稅所得額是43000元,全年適用稅率10%,若將房貸合同信息補填上,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將減少至31000元,全年適用稅率「降檔」到3%,可獲取退稅近900元。
 
  廣東稅務建議,納稅人在申報前應仔細核對檢查各項扣除項目。若有符合條件的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項目未填報享受,請您依實填寫,應填盡填,以便充分享受稅收紅利;若完成申報後發現未填報或未足額享受,可在個稅APP上更正申報重新填報申請。
 
  申報失信有代價!
 
  除了按時申報,誠信申報也同樣重要。面對網上各式各樣的申報「秘笈」,一定要注意甄別。某公司職員張某輕信網上「退稅攻略」,虛假填報了55000元的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自然災害受災減免」項目,申請退稅近5000元。主管稅務機關在受理退稅申請後即刻發現異常,經過電話輔導之後,張某承認虛報數據,隨後更正申報。
 
  廣東稅務嚴正提醒,誠信辦才能輕鬆辦,在填報諸如「自然災害減免」等減免事項、「年金」等其他扣除項目、「大病醫療」等專項附加扣除、各項公益捐贈支出等數據時,與實際不符或未真實發生的,不能虛報或胡亂填寫。例如大病醫療應登錄「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查詢,或根據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上的金額判斷是否符合扣除條件,而不是自行編造數據進行填報。
 
  根據規定,納稅人採取隱瞞收入、編造虛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繳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除承擔上述不如實填報的法律後果外,還可能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響。
 
 
[责任编辑: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