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起底案罪成 女子判緩刑1年-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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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起底案罪成 女子判緩刑1年

2020-06-18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律政司司長去年10月代表警務人員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任何人對警員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起底」、滋擾及威嚇的行為,首次有已婚女設計師在禁制令生效期間受周梓樂墜樓事件影響,在Facebook轉貼某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同時亦發布「黑警」及「血債血償」等內容。她承認發帖並在被捕獲釋後立即刪除該帖及社交平台戶口。她被指控民事藐視法庭,昨於高等法院判其監禁28日,緩刑1年,考慮其財政狀況後下令她須付3萬元訟費。

  高浩文法官判刑時指,法庭在2019年10月25日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於網上非法披露並廣泛發布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任職自由平面及珠寶設計師的被告陳藹柔(39歲),案發前因面臨事業低潮而到英國及日本散心,沒有留意涉案臨時禁制令已頒布的新聞報道,受周梓樂墜樓事件影響而情緒低落。陳在2019年11月5日在網上看到涉案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沒有思考地複製並公開轉發信息,另加上「(涉案警員姓名)及眾『黑警』血債血償」的字句。

  警員及家人飽受滋擾折磨

  警員查探到發布者的姓名及地址,上門調查案件時陳即交出電子產品及其社交平台的帳號與密碼,並承認自己不認識涉案警員及其家人,亦沒有在他們同意的情況下發布其資料。涉案警員及其家人指其資料遭發布後,每日最少收到20個粗口滋擾電話,他在街上被人認出時被罵「黑警」及「黑警死全家」,其妻子飽受失眠的折磨並害怕被人認出,他與妻子到外國暫避後居住在安全屋3個月。

  高浩文法官考慮到被告適時認罪,配合警方調查,現已深感後悔等重要的求情因素,最終判其監禁28日,緩刑1年。律政司雖申請高達35.8萬元訟費,但法官考慮到被告從事自由工作,月入僅2000至3000元,積蓄亦只有4萬元,故下令被告須付3萬元訟費。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