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倡加強監管網上眾籌-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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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倡加強監管網上眾籌

2020-06-18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林駿強報道: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昨在立法會大會提出口頭質詢,質疑現時的網上眾籌欠缺監管,直言有部分資金用作贊助損害香港利益的活動,希望當局制定法例作規管,防止違法行為出現。當局回應稱,如處理眾籌款項涉及犯罪活動,包括洗黑錢、資助恐怖活動等,現行法例都可以處理。

  憂有人藉此資助暴力違法

  麥美娟指出,近年來有不少人透過網上平台向公眾籌集捐款,用於慈善、資助訴訟,甚至贊助有損香港利益的活動,如促請外國當局制裁香港等「攬炒」行為、聲稱為「香港重光」作準備等。她指出,目前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須向當局申領許可證,但網上眾籌卻不受規管,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麥美娟要求當局制定法例,就網上眾籌活動的申請、審批、許可的籌款目的和限額,以及捐款的來源、用途和流向等事宜作出規定,以防止所得資金被用於資助暴力違法活動,以及不法之徒以眾籌為名進行清洗黑錢、詐騙及其他違法行為。

  工聯會黃國健稱,部分網上眾籌,其實是支援暴力活動,要求當局收緊對來歷不明的資金及眾籌戶口的審查。民建聯何俊賢亦指,泛民在遊行集會等場合設置籌款箱進行籌款,斥責有關行為是「政治詐騙」行為,惟警方卻從不執法。

  財庫局指有法例規管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回應道,如果處理眾籌款項時涉及犯罪活動,如洗黑錢、詐騙、資助恐怖活動等,現行法例可以處理。他亦稱在大型公眾活動期間,警方如接獲投訴或於巡邏期間發現不法行為,會就此進行記錄,當搜證足夠便會予以起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則說,近年國際及香港均興起透過網上平台籌款,當中涉及金融或慈善的目的,分別由警務署、證監會等規管,受《證券及期貨條例》、《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等法律規限。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