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谈】「一國兩制」加固升級-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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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谈】「一國兩制」加固升級

2020-07-01
来源:香港商报网

        文/香港文化協進智庫高級副總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韓成科

  在香港回歸23周年之際,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令到這次立法具有更加特別的意義,不但從法律上修補香港在國家安全上的漏洞,更是對「一國兩制」的加固和升級,為「一國兩制」實踐揭開新的一頁。

  中央尊重「一國兩制」

  維護國家安全從來都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國家安全得不到保障,「一國兩制」將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回歸後的種種亂象,近年的種種亂局,都說明沒有國家安全的「一國兩制」,只會令香港陷入無止境的動蕩不安。「港區國安法」出台不但沒有損害「一國兩制」,更是對「一國兩制」的完善和補充,讓香港可以重返正軌,重新出發。不過,立法只是第一步,法律的權威在於落實,國安法的關鍵在於執行。在中央的高度信任下,執法權、審訊權主要都交到特區政府身上,特區政府更要擔負起「主軸」角色,切實執行好有關法律,讓香港回復穩定繁榮正軌。

  這次「港區國安法」立法,在5月「兩會」期間提出,並由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通過有關「決定」,從人大常委會一審到二讀通過,整個立法歷時30多日,過程蹄疾步穩,水到渠成,最終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全票通過。整個立法工作既體現出國家意志,在過程中亦廣泛聽取香港各界意見,明確「港區國安法」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絕大多數市民的權利自由得到更充分保障,釋除了市民不必要的疑慮。

  通過後的「港區國安法」,最大特點是既充分保障了「兩制」,亦保留中央對於「特定案件」的管轄權,保持了中央在國家安全上的關鍵權力,並且在刑罰上保障了法例阻嚇力。有人指「港區國安法」將損害「一國兩制」,甚至指「一國兩制」已死,這種說法完全是危言聳聽,也是顛倒是非。

  整個「港區國安法」的出台,完全是在現有法律以及「一國兩制」的框架內進行。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一國兩制」下的中央事權,無論是單一制國家,還是聯邦制國家,都是中央政府的權限。但中央在制訂國安法時並沒有將現有的法例套用到香港,而是根據香港的情況重新制訂一套「港區國安法」,並通過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有關安排不但尊重、適應香港的普通法體系,更在具體內容上作出了很多照顧和支持,包括從執法、檢控到審判上,都是由特區成立專門部門、配備專門力量、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處理。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只會在「特定情形下」行使管轄權。這正是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尊重。

  最大程度地依靠特區政府

  全世界的國家安全法律都屬於「一國一制」,包括行聯邦制的美國,但在香港,有關法例的內容以及執法、審判等工作,都全面兼顧香港的特殊性以及現行制度,最大程度地依靠、信任特區政府,這樣的安排正正是對「一國兩制」的支持和呵護,何來損害之理?

  有些人故意將「一國兩制」與「港區國安法」對立起來,潛台詞就是維護國家安全必定會損害「一國兩制」。回顧歷史,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僅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更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1987年4月16日鄧小平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就指出:「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如果中央把什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

  這說明維護國家安全與「一國兩制」從來是密不可分,維護好國家安全,「一國兩制」也會得到保障。相反沒有國家安全,「一國兩制」也將失去根基,猶如電腦沒有防火牆,隨時會遭到各種病毒的入侵,衝擊及破壞「一國兩制」。

  「港區國安法」出台,不單不會損害「一國兩制」,更是為「一國兩制」加固升級。法案既兼顧了「兩制」,兼顧了香港的法律制度,加強對人權的保障,也保留了法律的震撼力。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大罪行,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量刑符合國際標準,也確保法例具阻嚇力,讓違法者不敢亂、不能亂、不想亂。

  這些都是為了保護香港,為香港「止暴排獨」,為「一國兩制」的踐行提供更完善的保障。現在立法已經完成,下一步就是正式執法,特區政府必須承擔起主體的執法責任,切實維護國家安全,重建法治穩定,助香港早日重回正軌。

[责任编辑:黄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