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受教唆提早取強積金 發假誓須負刑責-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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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受教唆提早取強積金 發假誓須負刑責

2020-07-06
来源:香港商报

  

      黑暴自去年下半年開始持續嚴重打擊本港,市道疲弱之餘,經濟前景亦增加不確定性。積金局統計顯示,去年第四季以「永久離港」為由而提早提取的強積金,金額按年急增46%。不過,提早提取強積金有不少注意事項,決定前須三思,切勿向當局作出虛假陳述,否則要負上刑事責任。

  香港商報記者 小智

  積金局上月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去年第四季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取強積金的成員資產錄得14.35億元,按年增加4.53億元或46%,按季則輕微增加3700萬元或2.6%。去年全年計,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索數目,按年減少10.4%至3.03萬宗,但相關涉款則按年增加1.1%至48.45億元,增幅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根據法例規定,當強積金計劃成員年滿65歲時,便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的方式提取強積金戶口累算權益。另外,在6種情況下,計劃成員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提早退休、永久性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及死亡。

  即使不打算移民,目前失業率高企,一些人由於等錢使,可能會設法動用強積金資金,例如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但須留意,若計劃成員以「永久離港」作為理由,成員必須作出宣誓,聲明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往其他地方居住,而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同時須提供令受託人信納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證明。

  利用疫情教唆犯罪

  近年因提早提取強積金而衍生的違法案件不少,而疫情令各行各業百上加斤,或為不法分子提供更多可乘之機。計劃成員若然受唆使犯罪,將要面對刑事責任,切勿因一時「手緊」而誤墮法網。

  不法分子煞費心思令客戶「安心」發假宣誓。常見手法是,不法分子自稱代表某財務公司,可協助計劃成員提早取回強積金,並教唆計劃成員作出虛假法定聲明,向當局訛稱會永久離開香港而提取強積金,從而收取佣金或手續費。不法分子近期更利用疫情,教唆計劃成員不用真正離境,只須向當局解釋因疫情關係令移民計劃受阻,更聲稱隨後會替其在內地做假文件,指內地公司營運不善而須回港,從而取消此前的宣誓。

  積金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真正永久離港的計劃成員,的確可以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但成員一生只可以此理由提出1次申請。即使其後返港及再次參加強積金計劃,亦不能再次以「永久離港」的理由申請提早取回款項。若計劃成員成功提取強積金後改變主意,選擇不永久離開香港,如有證據顯示其宣誓屬虛假,積金局一樣可提出刑事檢控,任何人作出虛假聲明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上財年68人涉訛稱永久離港

  截至3月底的2019/20年度,積金局向68名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時作虛假陳述的計劃成員發出傳票。積金局亦會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就可疑個案查核申索人是否真正永久離港。

  早前就有一名計劃成員,因作出虛假聲明提取強積金被判處監禁,但獲緩刑。該名被定罪人士曾於2007年7月,以「永久離港」為由向強積金受託人申請並獲批提早提取強積金。至2017年3月,被告再以同一理由,向另一間強積金受託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被告最終被法庭裁定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被判監禁7天,緩刑兩年。

  有業界人士聲稱,早年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審批相對寬鬆,成員只須作出宣誓,而毋須提供相關移民證明,也因此造成漏洞,但現時審批已收緊。

  【拆局解碼】強積金總資產重上9000億

  新冠肺炎疫情一度令環球金融市場大幅波動,直接影響打工仔的強積金戶口表現。強積金總資產值於今年3月底一度跌至8678億元,較去年底挫一成,但到4月底總資產值已回升至9187億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5月底,初步統計強積金總資產值已重上9275億元。

  積金局機構事務總監及執行董事鄭恩賜表示,由於疫情未受控,加上對經濟的影響仍未充分反映,預期今年下半年市況將偏向波動,目前強積金基金以股票為主,有約六成資產投資在股市,預料會影響投資表現。但他強調,強積金在過去19年間,有13年均錄得正回報,重申強積金屬於長線投資,認為投資者不須過分眼於短期的市況波幅。

  強積金的理念是「積穀防饑」,作為日後退休之用,只要堅持量入為出、審慎理財的宗旨,無論是面對經濟逆境,還是市況波動,都堅持為未來累積儲備,才能發揮強積金的最大效用。 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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