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須介入立法會選舉-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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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須介入立法會選舉

2020-07-10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周八駿

  「拒中抗共」政治勢力參加第七屆立法會地區直選、區議會(第二)界別和衛生服務界選舉的初選名單已公布。為募集經費,「佔領中環」運動發起人之一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互聯網平台發起「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眾籌。一方面,初選可以平衡「拒中抗共」政治勢力各政治團體、政治人物爭取參選代表的矛盾,另一方面,眾籌和初選投票替「拒中抗共」政治勢力製造輿論。面對「拒中抗共」政治勢力氣燄囂張,建制派尤其愛國愛港中堅力量全力發動群眾,決心打一場十分艱苦的選舉戰。

  「港獨」分子霸佔區會議席

  從第一屆至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特區歷屆政府都是扮演裁判角色。曾聽聞第三屆立法會選舉時,時任特區政府主要官員有意為愛國愛港政治團體站台,公開表示支持,但未果。據說還是因為顧慮政府應當中立,以利於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合作。嗣後,特區政府民望欠佳,建制派包括愛國愛港政治團體也不欲政府主要官員公開給予支持,以免成了票房毒藥,幫倒忙。

  2016年第六屆立法會選舉,是在2014年非法「佔中」運動催發「港獨」勢力抬頭之後,特區第四屆政府第一次要求參選人簽署一份確認書,承諾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擁護基本法。從此,政府不僅繼續當立法會選舉的裁判,而且增加審核立法會候選人資格這一新職責。

  然而,對於第六屆立法會候選人資格的審核欠嚴謹,沒有按同樣標準衡量所有參選者,也沒有把簽署確認書當作成為候選人不可或缺的一項條件。結果,第六屆立法會混進一些明顯和不甚明顯的「港獨」分子,鬧出宣誓醜劇。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做解釋後,特區法院依法取消若干名「拒中抗共」政治勢力立法會當選議員的議員資格,但依然有「漏網之魚」。

  2019年11月第六屆區議會,沿襲第六屆立法會對候選人資格的審核,但在修例風波暴亂恐怖籠罩下,特區政府僅不批准黃之鋒一人成為候選人。結果,大批明顯和不甚明顯的「港獨」分子霸佔了第六屆區議會相當多議席。

  三方面介入立會選舉

  特區政府由兩部分人構成,其領導層由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所組成,他們領導公務員團隊。行政長官及其管治班子,必須站穩愛國愛港政治立場,對待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理應旗幟鮮明地支持建制派尤其愛國愛港中堅力量。「拒中抗共」政治勢力從來不因為行政長官及其管治班子在選舉中保持中立而放鬆對行政長官及其管治班子的攻擊。建制派卻因為在選舉中得不到行政長官及其管治班子支持而降低為政府管治和施政護航的意願。

  由於歷史因素,公務員團隊標榜政治中立。其實,公務員作為選民是有政治立場和傾向的。公務員的政治立場和傾向,投射在第六屆立法會和第六屆區議會候選人資格的審核上。時代變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要求公務員團隊整體上與行政長官及其管治班子保持相同政治立場。聶德權接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後,一再強調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就是忠誠於行政長官。亦即是說,公務員不論其個人作為選民在投票時的選擇如何,在參與安排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的公務中,必須支持和配合行政長官及其管治班子支持建制派尤其愛國愛港中堅力量的政治取向。

  就第七屆立法會選舉而言,現屆政府必須從三方面介入。一是確保競選活動公平公正。第六屆區議會是在修例風波暴亂恐怖下進行的,對建制派尤其愛國愛港中堅力量非常不公平,選舉結果也很不公正。第七屆立法會競選活動,決不容許暴力介入。二是嚴格把關,不讓明顯和不甚明顯的「港獨」分子當候選人。港區國安法對立法會選舉資格有明確規定。特區政府已明確申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具「港獨」含意。去年第六屆區議會參選人資格審查時,讓高喊此口號者混入。今屆立法會參選資格審查,必須嚴格禁止。三是積極引導香港選民思考選誰才能確保立法會正常運作。

[责任编辑:郭玉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