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從粵澳口岸入粵人員免集中醫學觀察-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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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從粵澳口岸入粵人員免集中醫學觀察

2020-07-15
来源:香港商報網
珠海拱北口岸(陸紹龍攝)
 
  【香港商報訊】記者陸紹龍報道: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於13日晚發出關於有序推進粵澳兩地人員正常往來的通告,從7月15日6時起,對從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員不再實行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
 
出境學生有序出示健康申報結果二維碼進行驗核(俞波攝)
 
  通告顯示,此次豁免集中醫學觀察的人員範圍包括從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員,但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和有發熱或呼吸道癥狀者,來粵前14天內有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行史的人員除外。
 
  通告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在入境前,需要完成核酸檢測及申領「澳門健康碼」和「粵康碼」。據了解,入境人員不僅需要提前到經粵澳兩地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接受核酸檢測,並且要在入境前24小時內,登錄「澳門健康碼」並轉換「粵康碼」,一併完成海關健康申報,取得粵康碼「通關憑證」。
 
  拱北海關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入境人員須攜帶有效通行證件通關,通關時出示粵康碼「通關憑證」,「通關憑證」應含粵澳兩地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信息。「通關憑證」二維碼為綠色,核酸記錄、申報記錄均正常時,可正常通關;若「通關憑證」顯示無有效核酸記錄的,可攜帶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紙質證明,隨「通關憑證」一併出示通關。
 
  此外,入境人員需要主動配合粵澳兩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工作,隨身攜帶內地號碼的手機並保持通訊暢通。入境人員在入境後14天內,需每天登陸「粵康碼」使用「港澳入境人員健康申報」功能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從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員如擅自擴大活動範圍或違反有關規定,將取消豁免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資格,並按兩地政府相關規定分類處理。
 
  通告還提示,從澳門進入廣東省的人員,僅可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市9市活動。其中,在廣東省工作、生活的澳門居民和內地居民赴澳返回廣東的,入境後限於廣東省範圍內活動。
 
 

 

[责任编辑:杨亮]